移民專頁/公共負擔 新設多少障礙?
2025年11月6日,國務院發布的涉及公共負擔的電報《簽證:正確執行INA 212(a)(4)的公共負擔限制》,雖未正式公布,但已經公開傳播開來。它與川普政府其他指令相同,對意欲來美申請非移民或移民簽證者設置了多重障礙。整體而言,該電報缺乏邏輯、內容刻薄,更不符合美國精神,應予以撤回。
以下為其內容概要。
目前國土安全部的公共負擔規則,針對的是「可能在任何時間成為主要依賴政府維生的外國人」,其證據包括接受政府現金來維持生活補助或靠政府支出的長期住院護理。國務院則指示領事官員以「可能在任何時間成為公共負擔」為標準,並刪除了「主要依賴」(primarily dependent) 這個字眼。國務院指示領事官審視案件的所有面向,來決定申請人的整體情況是否顯示他「在任何時間」有「較可能」成為公共負擔。
篩選可能成公共負擔者
領事官員需要聚焦的因素包括,年齡、健康、家庭狀況、資產、資源和財務狀況、教育與技能,以及任何目前或過去曾經接受的政府現金維持生活補助或政府負擔的長期住院護理記錄。
年齡:對於接近或超過正常退休年齡的移民簽證申請人,應評估他是否可能在美國取得足以自給及撫養家屬的工作,且不依賴現金公共援助;即便能取得該工作,他是否能在退休前工作足夠時間來累積儲蓄或退休金,足以在其餘生期間支持自己及家庭福利,而不需申請公共現金援助或政府負擔的長期住院。
健康:應考慮的醫療狀況包括但不限於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癌症、糖尿病、代謝疾病、神經疾病及心理健康問題。申請人是否具有足以支付其在美國預期停留期間所有相關費用的財力或保險,而不需尋求公共現金援助或政府負擔的長期住院護理。若有B類疾病,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指導體檢醫師需註明可能的失能程度或需要大量的醫療或住院護理,而領事官必須考慮其註解。若醫師未提供註解,官員應依 INA 221(g) 拒絕案件,並退回體檢報告要求體檢醫師補充。若申請人預期依賴僱主提供的健康保險,官員需評估其取得該工作的可能性,以及其退休後計畫如何維持保險。此外,官員還須考慮雖非B類疾病但在整體情況下可能導致公共負擔判定的健康因素,如肥胖引發其他較嚴重疾病。
家庭狀況:他是否有家屬有殘疾、慢性病或特殊需求,可能使申請人無法維持就業。官員需考慮申請人及其家庭的資產和財務能力,能否在他和任何家屬的整個人生可能面臨的困境中不需依賴現金公共援助或政府負擔的長期住院護理。例如,適當的財務規畫通常包含遇到收入中斷或突發支出時的現金儲備,或適當的保險。問題包括:申請人在美國遇到緊急醫療狀況時該計畫如何處理? (包括為期兩周的大峽谷旅行期間。)
教育與技能:應評估英語精通能力,即便是入門或低技術工作,也需要以英語服務客戶、接受主管指示,以及閱讀產品說明與警告。領事官可利用英語面談評估其能力,若申請人連基本英語能力都沒有,他必須提出具體可行的計畫,在學習英語期間如何撫養自己及家屬,而不依賴公共現金援助。對於低技術、勞動密集的工作 (如看護、農業)或高風險工作 (如肉類加工、建築業) 的申請人,官員需評估其年齡、健康與家庭狀況,判斷他是否能於退休前或未來受傷失能之前累積足夠儲蓄或退休金。若申請人聲稱將從事專業工作,官員應確認其資格證明,要求其提供文憑與專業證書,並在必要時向發證機構核查。若他職業需州政府執照,必須評估其在取得資格期間如何不依賴公共現金援助維生。
過去或現在的公共援助紀錄:若申請人現時或曾經接受過公共現金來維持生活補助,或需要政府負擔的長期住院護理,則表示其曾無法撫養自己及家屬,未來可能成為公共負擔。官員應考慮其在任何國家的公共援助紀錄。官員還應考慮其過去或現在是否在美國或在任何國家使用任何形式的公共援助、社會福利或私人慈善救助,包括住房補助、食物援助 (含私立食物銀行)、醫療援助等。
經濟擔保書 (Affidavit of Support):官員需要判斷申請人是否「在任何時間」可能成為公共負擔。首先需判定擔保人或共同擔保人是否居住美國。其後需考慮擔保人的可信度、申請人與擔保人之間的關係,以及擔保人是否曾使用公共援助。若擔保人曾依賴公共援助,這可能顯示其無法完全自給,進而質疑其未來是否有能力撫養被擔保人。
不利老、貧、渴望自由者
國務院通過這份電報,似乎準備對老的、貧窮的、渴望自由的群體進行更嚴格的篩選。新的美國將成為富裕與健康者的土地。能否長期工作、能否為意外與緊急情況預作財務或保險安排,成為標準。缺乏教育或英語能力則是負面因素。
受扶養家屬的健康狀況,也會影響公共負擔的「整體性評估」。詢問申請人是否曾在任何國家接受任何形式的公共援助,包括私人慈善與食物銀行援助,意圖讓申請人跌入陷阱而無法移民。事實上,數以百萬計的美國人接受或曾接受公共援助,若其他國家以同樣標準審查美國移民,他們也會成為「不受歡迎的人」。更不用說,美國人曾在政府停擺時期與經濟不景氣時大量依靠私人食物銀行。
對於經濟擔保書,讀者尤其應注意,舊有的審查方式將不再適用。I-864 表格與其文件將面臨極度嚴格的可信度審查。電報鼓勵領事官對共同擔保人與申請人的關係進行高度侵入式盤問,以判斷其履行扶養義務的可信度;也將審查擔保人或共同擔保人是否曾接受公共援助,以此推斷其未來是否無力支持申請人。
電報強調肥胖可能導致「高血壓、第二型糖尿病、呼吸問題 (如氣喘、睡眠呼吸中止症)、關節問題 (如關節炎)、膽結石與膽囊疾病、以及心理疾病 (如臨床憂鬱與焦慮)」的說法並不合理。現代人飲食習慣變化迅速,尤其在減肥藥Ozempic、Wegovy 等 GLP-1類藥物普及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電報對接近或超過正常退休年齡的移民申請人,採取幾乎「永遠」的標準。不過,當許多人工作到70多歲時,65 歲仍算標準退休嗎?要求申請人具備照顧家人的能力,能「承受人生可能的考驗」;要求申請人累積的存款或退休金足以在「整個預期壽命期間」支持他與家屬。國務院似乎忘記,移民成為美國公民(通常三年或五年後)後,才可符合政府的「按收入審查」福利計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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