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I-130獲准後失業 可轉F簽嗎?
問:
老公持有H-1B簽證,剛被解雇,馬上進入寬限期(grace period)。他因為之前已申請I-130,而且獲准,所以算是有移民傾向了,但是他現在 I-485排期還沒到,如果他找不到工作的話,可能的辦法就是從H轉到F簽證,但F又是說不可以有移民傾向的,所以想知道他該怎麼辦?
答:
F-1是非移民簽證,理論上要求無移民傾向。你老公已經有I-130批准,這在簽證法上被認為是有明顯的移民傾向。在境外申請F-1簽證時,大機率會被拒絕。但如果是在美國境內申請轉換身分Change of Status(H-1B轉F-1),標準稍微不同。移民局審核轉換身分申請主要看申請是否符合身分轉換的資格(是否真心打算全職學習),不會像領事館那樣嚴格審查移民傾向。但風險仍然存在,尤其是移民局也可能懷疑這是用來維持身分的操作,而非真正學習目的。
基於此,他應該盡快找新工作,轉H-1B,這是最穩健的。如果能在寬限期內找到新雇主,H-1B transfer依舊可行,然後維持工作身分直到能遞交I-485。如他申請轉換為F-1(在美國境內),必須有錄取通知加I-20,且是真心打算全職上學。如果H-1B transfer和轉換為F-1都行不通,只有離境,在境外等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