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維持出生公民權 川普:國會可立法彌補
最高法院30日以6票對3票表決結果,推翻了川普總統二度執政上台首天簽署的取消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行政命令,美國長久以來秉持的屬地主義公民權獲得大法官確認,也就是憲法保障幾乎所有在美國國土出生的兒童都是美國公民。
大法官6:3推翻川普限令
多數意見書由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G. Roberts Jr.)撰寫,加入多數意見決包括包括三位自由派大法官凱根(Elena Kagan)、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以及保守派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卡瓦諾單獨撰寫了協同意見書。三位保守派大法官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艾里托(Samuel Alito)、戈薩奇(Neil Gorsuch)持不同意見。
羅伯茲在意見書寫道,憲法第14修正案國籍條款保障任何在美國領土出生的人自動獲得美國國籍的權利,只要他們「受其管轄」(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對於川普政府主張非法移民與持有臨時簽證外國人不在「受其管轄」適用範圍,羅伯茲在意見書反駁指出,憲法條款字面意義非常清晰且毫不模糊(unambiguous),並未將父母的「合法」或「臨時」身分列為限制孩子取得公民權的條件。
羅伯茲指出,憲法修正案的文字、歷史背景,以及1898年「美國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的判例都清楚表明,在美國出生、父母即使是非法居留或僅暫時居留者,其子女「一出生即為美國公民」。
川普行政命令以150多年不曾見過的手段,企圖從根本層面重新界定誰是美國人。根據行政命令,在美國非法居留或持工作、旅遊、留學、人道主義等臨時簽證外籍人士在美國生下的孩子,不能自動獲得公民權。
湯瑪斯在長達91頁的不同意見書寫道,大法官同僚的裁決「貶低」(devalues)第14修正案起草者當初理解的公民身分價值。
由於受到訴訟挑戰,取消出生公民權的行政命令頒布之後,從來未曾生效。行政命令遭到多個聯邦法院擋下,理由是牴觸1868年通過的憲法第14修正案。
第14修正案寫道「所有在美國出生並受其管轄的人都是公民」,保障所有在美國出生者的公民權,僅有少數例外,如外國外交官子女以及入侵軍隊所生子女。
川普政府對聯邦法院裁決提出上訴,並主張第14修正案的公民條款遭到誤解一個多世紀。川普政府表示,修正案起草者從來沒有打算讓公民權延伸到適用於非法居留者在美國生下的兒女。
川普則進一步指出,限縮屬地主義出生公民權對於防止對專門跑到美國生孩子的「生育旅遊」(birth tourism)有其必要。
今年4月最高法院召開言詞辯論庭時,川普親自到場,成為史上第一位出席最高法院言詞辯論庭的現任總統。判決30日出爐後,川普在「真實社群」(Truth Social) 上寫道:「最高法院維持了出生公民權,這對我們的國家來說非常遺憾。不過,在總統的支持下,國會可以透過立法來輕易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