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伊朗非急迫威脅 川普判斷時機成熟押注內部起義

編譯陳韻涵/綜合報導

川普總統2月28日對伊朗發動大規模空襲,並公開呼籲伊朗人民推翻德黑蘭政府。紐約時報分析,這並非源於急迫的安全威脅,而是他判斷時機成熟,試圖將一個搖搖欲墜的政權推向崩潰邊緣,甚至押注空襲引發內部起義。

川普宣稱,德黑蘭發展核武的最終意圖,是以飛彈威脅美國本土;不過國防部情報局去年評估顯示,伊朗至少還要十年才能突破技術與產能瓶頸,建立具規模核武庫。

近期甚至沒有跡象顯示,伊朗準備攻擊美國、盟邦或中東地區的美軍基地。

川普午夜發布預錄影片時,飛彈已在德黑蘭爆炸。川普細數1979年美國人質危機以來47年與伊朗的衝突與攻擊,宣稱「我們再也忍無可忍」。

國防部則將這場行動命名為「史詩狂怒行動」(Operation Epic Fury),凸顯美伊長期積怨。

不同於歷屆總統動武前鋪陳數月,川普未提出伊朗迫切威脅的具體證據,也沒解釋為何他八個月前宣稱已「摧毀」的核計畫,再次成為動武的理由。

相較已擁核的北韓,或核武庫持續擴張的俄羅斯與中國,華府未說明為何一個實力相對薄弱的伊朗成為優先目標。

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前主席哈斯(Richard N. Haass)指出,「就像第二次伊拉克戰爭一樣,攻擊伊朗並非必要,而是個機會」,形容這是「典型的預防性攻擊」,目的是阻止未來的威脅,而非回應迫切的攻擊。

哈斯表示,目前仍有外交協議、經濟制裁與海上攔截等選項,真正的問題是「為何是現在(發動攻擊)」。

在國際法框架下,必要戰爭和選擇性戰爭之間的差異極大;當敵軍集結跡象明確時,先發制人的必要打擊具備正當性,而選擇性戰爭則常被認為違法。

川普早已試圖淡化法律爭議,他今年1月接受紐時訪問時直言,「我不需要國際法」,重申「我不想傷害任何人」。

不過,川普強調「這取決於你對國際法的定義」,凸顯川普將自行界定相關法規的適用範圍。

川普未尋求國會授權,便將此行動定調為「戰爭」,並警告可能出現傷亡。

紐時指出,這已是川普任內第七次對外國動武。

英國戰時首相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曾在回憶錄中寫道,「永遠、永遠、永遠不要相信任何戰爭會一帆風順」,並警告「屈服於戰爭狂熱的政治家必須理解,一旦發出信號,他就不再是政策的主人,而是不可預見、無法控制事件的奴隸」。

美國伊朗裔人士2月28日在洛杉磯市遊行,高興慶祝美國以色列攻擊伊朗,推翻哈米尼政權。(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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