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廊快報/共乘車道一州兩制 違者至少罰490元
在加州的高速公路上,當局為了減少交通壅堵、節約燃料等的道路效率目的,設置了「共乘專用車道」(carpool lane),但必須符合多項法規條件,例如汽車內乘客人數須達二人或以上,才可使用,違規者可面臨至少490美元的罰款。
「沙加緬度蜜蜂報」最近收到讀者詢問,關於在加州高速公路上的共乘車道若空無一人,司機可否占用。該報就此綜合了加州公路巡警、美國交通部聯邦公路管理局,以及加州交通廳的法規及官員回覆,詳細報導了共乘車道的用途、使用法則及違規罰則。
俗稱的「共乘車道」(carpool lane)又叫「高乘載車輛專用道」,或「共乘專用道」。法規限定,只有摩托車、載有兩人或以上的汽車,以及公共交通工具,才能使用這些車道。其他公車服務(如校車、包車或觀光車士)若載有兩名或以上的乘客,亦可使用,否則不能使用。
但加州一些主要公路的限制再嚴格一點,包括80號州際公路和880號州際公路,要求車內至少有三人,才可使用共乘車道。
這些車道通常位於高速公路的最左側,並設有HOV(high-occupancy vehicle,意指高乘載車輛)標誌和路面上有白色菱形標記。
南北加州兩地在使用共乘車道的管制生效時間有所不同。在北加州,共乘車道的交通管制時間在工作日的上午6點至10點,以及下午3點至7點執行。在離峰時段,所有其他車輛可以使用這些車道;至周末和假日,使用更是不受限制。但在南加州,這些車道的管制生效時間是全天候的每周7天、每天24小時。
如果公路上沒有其他車輛,或是交通順暢,司機可以使用共乘車道嗎?加州公路巡警官員的回答是,必須符合法規的車內乘客人數才可以,「在(共乘車道)管制生效的時段內,如果未達法規限定的乘客人數,不可使用這些車道。」即使在緊急情況,車輛亦必須符合乘員人數規定,才可使用。
若車內只有司機一人,駕駛時又是共乘車道管制生效的時段,司機不可為了超車而駛入車道內。
違規者在不符合車內乘車人數下,使用了共乘車道的,將面臨至少490美元的罰款,屢犯者或當地縣政府徵收額外行政費用的話,罰款額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