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大學擁有軍用槍械 學生憂鎮壓異議
為了維護校園安全,加州許多公立大學都擁有軍用級武器,包括AR-15步槍、手榴彈。
CalMatters指出,根據加州州法,只有當大學認為沒有其他辦法維護平民安全時,校園警方才能擁有軍事裝備。這項於2021年通過的法律還要求,警方必須公開所有裝備交易訊息。
然而,根據CalMatters對加大(UC)、州大(CSU)和社區大學系統共148所公立大學的調查,並非所有大學都完全遵守這項法律的每一項規定。
法律規定,每所大學的州或地方管理委員會(負責批准校園警局採購裝備的單位)必須每年重新批准一份使用政策、提供一份設備使用紀錄和一份武器清單。一旦報告獲得批准並在網上公布,校園警方有30天時間舉辦論壇,供公眾了解警方擁有哪些裝備和提出意見。
然而,在許多情況下,大學或多或少都遺漏了必須申報的訊息,包括製造商的裝備說明、最新庫存和裝備數量。以柏克萊加大為例,加大理事會去年9月批准其年度報告,但柏克萊加大警方在CalMatters進行四次要求後,才於今年4月7日公布其裝備清單。
此外,儘管州大政策並未授權,但聖荷西州大和舊金山州大皆擁有AR-15步槍。這兩所州大發言人的解釋是,AR-15步槍屬於標準配備,因此無需上報。
與此同時,一些大學擁有未獲批准的武器,例如聖荷西州大擁有33枚催淚瓦斯手榴彈。
聖荷西州大警官湯姆斯(Jermaine Thomas)說:「這些手榴彈儲存在我們的武器庫裡已經很久,我們永遠不會使用它們。」他還補充,警局計畫銷毀這些手榴彈,以及同樣不符合州大政策的衝鋒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