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出租房 不得禁養寵物

編譯組/綜合報導

據「沙加緬度蜂報」(Sacramento Bee)報導,根據州議會本周通過的立法,大中型出租物業的房東不能再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禁止租客飼養寵物。

住房團體推動該法案的起草人、舊金山民主黨眾議員楊馳馬(Matt Haney)修改了第2216號法案,限制了該政策所影響的單位類型,並允許業主收取額外的押金和寵物租金。

目前,當房東以任何理由完全禁止飼養寵物,或收取高額寵物租金時,租戶幾乎沒有任何追索權。楊馳馬還表示,一些攜帶寵物的租戶很難讓房東考慮他們的租房申請。

楊馳馬是議會五人租房者小組的主席,該小組包括四名眾議員和一名參議員,規模很小,凸顯了加州公寓協會和類似利益集團在一個主要由房主組成的管理機構中的力量懸殊。

楊馳馬最初的法案將禁止所有房東在沒有 「合理理由 」(reasonable justification)的情況下禁止飼養貓狗等普通家庭寵物;該法案還將阻止房東收取與租戶寵物相關的額外費用。

經過修訂的AB 2216法案僅適用於包含15個或以上出租房的建築。房東可以收取寵物押金,金額最多為半個月的房租,不超過 1000 美元。押金只能用於支付與寵物有關的損失。

房東不能對第一隻寵物收取額外的月租費或 「寵物租金」(pet rent)。但他們可以為額外的動物收取寵物租金,上限為每隻動物每月50美元。租戶在申請租房時無需透露自己養有寵物,只需在簽訂租約前透露即可。

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的數據,大約44%的加州人租房居住。全州只有約36%的租房者居住在擁有10個或更多單元的建築中,這意味著楊馳馬的法案不適用於大多數租戶。

該議員周四(23日)在眾議院提出了他的法案,並宣布他已與加州公寓協會達成協議,一旦AB 2216法案提交參議院,他將納入修正案。該法案以46:9的票數獲得通過。

租戶近年來取得了一些勝利。前舊金山眾議員邱信福(David Chiu)於2019年提出的一項法案規定了房租上漲的上限,並要求房東在房客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的情況下將其驅逐時必須提供 「正當理由」。楊馳馬(Haney)去年發起了一項法案,根據房東房產的大小,將押金上限設定為一到兩個月的房租。

州議會周四通過立法,大中型出租物業的房東不能再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禁止租客飼養寵物。圖為法案的起草人、舊金山民主黨眾議員楊馳馬(Matt Haney)。(電視新聞截圖)

楊馳馬的議案現已提交參議院各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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