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機列非雇員也無工傷險?最高法院將裁決

編譯組╱綜合報導

據「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報導,當加州人在 2020 年一致通過由Uber和 Lyft 發起的一項提案,即22號法案(Prop 22),將在加州的140 萬名司機重新歸類為承包商而非雇員時,很少有人注意到該提案取消了對司機工傷和疾病的工傷保險。現在,這一條款的合法性很可能決定這項法案在加州最高法院(California Supreme Court)的命運。

在 Uber 和 Lyft 兩家打車公司以及 DoorDash 和 Instacart 等食品配送公司耗資 2 億元的宣傳攻勢下,22 號提案在 2020 年 11 月贏得了 59% 的多數票。這些公司表示,它們的業務取決於能否將司機視為獨立承包商,並威脅要離開那些法律有相反規定的州和城市。

第 22 號法案稱,司機是在經營自己的生意,因此不受州法律的約束。若該州法律將他們定義為雇員,在法律上有權獲得最低工資、加班費、病假、工作費用和其他福利。

代表洛杉磯縣 80 多萬工人的工會和全州的卡車司機工會分會在向法院提交的一份文件中說,22號法案 「使大量勞動力面臨無補償的傷害和經濟不安全,而這一切的目的只是為了增加應用程式公司的利潤」。

22號法案的支持者反駁說,通過提案通過法律的權利也是由加州選民在 1911 年確立的,其目的是將最後發言權交給人民。

太平洋大學(University of the Pacific)教授、長期觀察州高等法院的凱爾索(Clark Kelso)預測,法院將推翻 22號法案中的一個部分,即需要立法機構八分之七多數票才能修改該提案的部分條款,並允許司機加入工會。但將保留該提案的其他部分。

加州最高法院將決定 22 號提案的命運,其決定可能改變共享經濟。(取自Pexels)

而在聯邦層面,拜登總統的勞工部(Labor Department)今年早些時候敲定了相關法規。根據美國法律,加州大部分或全部司機可被歸類為雇員,至少有權獲得聯邦最低工資標準每小時 7.25 元,而加州則為 16 元。

加州 勞工部 Ly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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