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禁收附加費 餐飲業者怒

編譯林思牧/綜合報導

加州檢察長辦公室4月30日證實,7月1日起生效的SB 478法案對餐廳也有效,屆時餐飲業者不能再於帳單上添加「附加費」(surcharges)。加州餐館協會聞訊大怒,指出許多業者可能因此決定關門,將造成更多失業問題。

餐廳加徵附加費從疫情爆發以來變得普遍,疫情中消毒的工作需要材料和人力,有些餐廳悄悄在帳單上加收兩三元消毒費,許多顧客根本不知情。於是這類濫加的費用被人取名為「垃圾費」(junk Fees)。

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報導,另一個收附加費的理由,是許多餐飲業者希望不要靠小費來酬庸員工,畢竟消費者可以多給少給甚至不給。收附加費是比較可靠的經費來源,讓員工的薪酬比較穩定。

餐館協會原本希望餐飲業可以不受SB 478法案的限制。屢次向州政府詢問後,檢察長辦公室4月30日以電郵答覆:該法也適用於餐廳。該法的宗旨是讓消費者進餐之前就知道要付多少錢,帳單上除了銷售稅以外不可添加任何其他必付費用,小費則由顧客自行添加。

在灣區經營許多家餐館的巴克斯管理集團(Bacchus Management Group)的史丹納德(Tim Stannard)表示,這對餐廳業者會有極重大的打擊,餐廳必須給員工減薪、給顧客漲價,兩者對業者都有負面的衝擊。

加州餐館協會總裁康迪(Jot Condie)憤怒地指出,這項法案原本號稱是要澄清既有法規的條款,而不是擴大法規的適用範圍,如今檢察長辦公室所發的電郵,確認了是要擴大施行到餐飲業,這不是州議會原本的用意。

檢察長辦公室宣布,會在5月1日發行「問題解答」FAQ(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金門餐館協會(Golden Gate Restaurant Assc.)執行總監湯瑪斯(Laurie Thomas)表示,看起來餐廳勢必受限,但她希望州政府可以延緩實施,讓業者有時間做調整。

自7月1日起餐廳和服務業不得任意收取附加費。(Pexels/iMin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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