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違憲太晚 因疫情不在籍投票放行

記者和釗宇╱紐約報導
州高等法院上訴庭日前裁決,允許紐約州選民繼續以疫情為由申請不在籍投票。(美聯社)

紐約州高等法院上訴庭(New York State Appellate Division of the Supreme Court)日前裁決,允許紐約州選民繼續以疫情為由申請不在籍投票;法官表示,雖然此舉違憲,但距離選舉日只剩一周,做出更改不太現實。

根據州議會通過的法案,選民可用擔心感染新冠肺炎為由申請不在籍選票,但此舉一直遭到共和黨和保守團體的激烈抵制,提出上訴;法官上月已裁決,認為這項規定違反州憲法,但隨後民主黨人又上訴至高等法院上訴庭。

上訴庭五名法官一致裁決州議會法案有效,裁決書指,「選舉是時間極端敏感的事務,目前發現這些違憲規定已經太晚,若要更正問題並按時選舉,將給州和地方選舉委員會帶來『不可能完成的負擔』;用新冠原因申請不在籍選票自2020年就開始實行,但原告到不在籍選票寄出後才提訴,拖延的時間太長。」

代表民主黨人上訴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對上訴庭的裁決表示高興,「這次裁決保證了選舉公正的常識。」

由於裁決是一致通過,共和黨人如要繼續上訴,需在州上訴法院申請許可,但目前距離選舉日只剩不到一周,很多不在籍選票已經寄回,要翻案基本不可能;根據州共和黨委員會發言人,尚未決定是否上訴,「仍在評估這項裁決,將在適當的時候做出決定,但我們仍然認為初審裁決是正確的。」

州高等法院上訴庭日前裁決,允許紐約州選民繼續以疫情為由申請不在籍投票。(美聯社)

根據州選舉委員會的數據,截至10月31日,全州已有超過50萬人申請不在籍選票;雖然遠程申請不在籍選票的截止日期已過,選民仍然可以在11月7日(周一)前親自前往當地選舉委員會辦公室申請不在籍選票。

共和黨 紐約州 民主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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