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屋主為排水溝問題找上市政府 反被推託「責任在你」
好萊塢山(Hollywood Hills)的居民柏蘭(Brian Bolain)聯繫洛杉磯市政府,表達他對住家旁邊排水溝的疑慮時,他驚訝地發現責任竟然在他身上,要由他負責,他對這項規定提出異議,希望將責任移交給市政府,他說他願意做任何事來擺脫這個責任,即使要他先花幾萬元維修再捐給市政府他都很樂意。
Moneywise報導,原來在1980年代時,柏蘭所住的街道只有他那一棟房子,該條街也沒有任何公共設施,房子的屋主也是該房屋的建築師為了獲得市政府的許可,答應為設置排水溝買單及維護,接著就這樣過了幾乎45年。
柏蘭接受訪問時說,市政府同意了,後來多蓋了12棟房子,但市政府沒有要求其他屋主或開發商增加排水溝,也沒有做更多安排,市政府也承認他們知道這條街需要更好的排水溝,因為45年前的協議,市政府不會該條街水溝的情況負任何責任,那些全落在柏蘭頭上,他很擔心自己的法律風險。
新的排水基礎設施要價恐達370萬元,柏蘭說市政府說他們沒有錢蓋新的排水溝,還拜託柏蘭繼續維護他的私人排水溝。
雖然這聽起來像是不太可能發生的事,但當公共設施的改善會影響到某人的房產時,地方政府可以合法地強制屋主升級基礎設施,或在設施升級完成後向屋主收取費用,雖然地方項目。
雖然地方建設項目的資金通常來自房屋稅,但在某些情況下,你的城市或市政當局可能會在你的稅單上附加一項特別評估稅,以支付特定的公共設施改善項目,例如建造人行道、鋪設新的供水管道或升級汙水系統;地方和州法律規定了哪些類型的基礎設施項目可以由特別評估稅來支付。
根據交通部規定,比較不複雜的項目如供水和汙水管道連接、路緣削減、首次鋪設街道和人行道,可能會向相鄰的受益房屋收取一次性費用;通常收多少費用取決於房屋價值。
在某些城市,屋主甚至可能要負責自家房屋旁邊人行道的維護和修理,即便人行道是公共通道,洛杉磯和紐約就是如此,而芝加哥則是由屋主和市政府共同承擔。
Realtor報導,加州聖荷西去年有超過1百位屋主驚訝地發現自己需要負擔昂貴的人行道維修費用,若他們未聘請承包商施作維修,政府會對他們的房產實施稅收留置權(lien)。
在某些情況,就像柏蘭房屋的建築師,市政府可以要求開發商在獲得許可證之前自費安裝基礎設施,例如公用設施連接、排水系統和道路通道。交通部曾表示,甚至可以預先收取影響費,以抵銷新建案對周邊公共設施造成的負擔。
大多數的屋主都認為繳交的房屋稅會用於支付社區基礎設施的維護,但州和城市的規定可能大不相同,讓情況變得比較混亂,容易讓人搞不清楚甚至是收到意外的帳單,有時候兩個城市相鄰但規定大相逕庭。
因此,了解當地法律是最重要的第一步,可以向當地政府相關單位瞭解規定,如果打算買房,可以先了解社區是否有任何特別評估計畫。
或許屋主可能無法避免支付合法評估的費用,但可以就錯誤提出異議或協商付款方案;支付費用不全然是壞事,那筆錢最終會提升房屋價值。不過,很多屋主不知道有那筆潛在費用或沒準備,因此準備應急基金很重要,可以用來支付如加門前人行道維修的意外費用。
柏蘭的情況比較複雜,他意外發現自己要為自家門前和鄰居的排水溝負責,他希望能和市政府達成協議,即使要他先為維修支付費用再移交給市政府他都願意,他說他願意做任何事來擺脫這個責任,因為他不想承擔,「即使要我先花4萬元修理下水道再移交給政府,我也很樂意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