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擬加重非法煙火責罰 累犯最高關6個月還要罰錢
為打擊非法煙火,舊金山市議會公共安全與社區服務委員會9日一致通過由第四區市議員王兆倫(Alan Wong)提出的法案,建議送交市議會全體審議。法案並未新增煙火禁令,而是建立地方執法與分級處罰機制,對累犯祭出更嚴厲的刑責。
根據法案,首次違規施放非法煙火者將以違規(Infraction)處理,罰款125至250元;若在5年內再次違規,則可依輕罪(Misdemeanor)起訴,處250至750元罰款、最高6個月監禁,或兩者併罰。法案由市議員謝里爾(Stephen Sherrill)、梅義加(Myrna Melgar)及李爾德(Danny Sauter)共同提案支持。
王兆倫表示,非法煙火並非單純擾民,而是帶來火災風險、影響社區安寧,讓寵物受驚,也對退伍軍人及身心障礙人士造成心理衝擊,同時增加警消人員負擔。他強調,舊金山本來就全面禁止煙火,這項法案只是提供警方更具操作性的地方執法工具,並讓累犯承擔相應責任。
聽證會上,舊金山警局、消防局、舊金山愛護動物協會(SPCA)及退伍軍人事務委員會均到場表達支持。
警局政府事務經理尼吉塔(Carl Nicita)指出,非法煙火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員受傷及財物損失,法案將提供員警更多執法選項,強化對既有違法行為的地方問責。
警方統計,自2017年以來,共接獲約1700件與煙火有關的報案,平均每年約145件,其中約三分之一集中於6、7月。今年截至7月6日,警方已處理約70件相關案件。
消防局副局長拉比特(Patrick Rabbitt)表示,每年消防人員都需處理因非法煙火引發的火警及其他緊急事件。煙火可能點燃植被、燒毀住宅、造成嚴重傷害,也危及居民與第一線救援人員安全,因此加強執法十分必要。
SPCA表示,每逢節慶期間,煙火巨響都會導致大量寵物驚嚇逃脫、受傷,甚至造成收容所爆滿。執行長史卡萊特(Jennifer Scarlett)指出,非法煙火不僅危害民眾,也對動物造成恐慌,希望民眾重視其帶來的影響。
退伍軍人代表則表示,突如其來的爆炸聲可能引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患者的焦慮與創傷回憶,影響生活品質。支持者認為,新法有助打造更安全、更尊重社區居民的生活環境。
這項法案也呼應2023至2024年度舊金山民間大陪審團(Civil Grand Jury)報告建議,報告認為建立更完善的地方執法機制,是解決非法煙火問題的重要措施之一。
法案預計將於未來數周送交市議會全體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