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祖父墳遍地落葉 台男放火燒樹 法院判他拆墳還地
徐姓男子過去前往祭拜祖父墳墓時,因不滿土地所有人蔡姓女子種植樹木,導致落葉遮住墓碑,影響風水,當場將香蕉、芒果等樹放火燒毀,遭判處拘役30日;蔡女不願土地再被徐家祖墳占用,要求遷葬遭拒,再次提告,法院判決蔡女勝訴,徐家後人要拆墳還地。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徐姓男子2021年4月4日上午8時許,不滿蔡姓女子在台南市西港區祖父墳墓旁種植果樹,竟用腳踢壞現場土地圍籬門鎖,點火燒毀蔡女種植的香蕉樹、芒果樹、檀香樹等樹木(含門鎖價值共約新台幣2萬2500元,約750美元);蔡女報警提告,徐辯稱祖父墓埤都被遮住,破壞徐家風水。
台南地院審理時,徐僅承認踢壞門鎖,否認毀損樹木,辯稱只是燒掉墳墓上方的香蕉樹葉,蔡女種植的樹木是被火燻到;法院不予採信,審酌徐僅因祖墳風水問題及掃墓時見祖墳上堆滿蔡女所種植香蕉樹樹葉而毀損門鎖及樹木,2021年10月依毀損罪判處拘役30日確定。
蔡女身為土地所有人,去年6月再向徐家祖墳全體繼承人提出拆除地上物訴訟,主張她的土地上現有「徐張」墳墓坐落,徐家後代均為繼承人,公同共有該墳墓,但該墳墓無權占用她的土地,請求徐家後代拆除墳墓後返還土地;她願意代徐家人遷移墳墓,並負擔移除費用。
因徐家人開支散葉,蔡女一次對24名徐家後人提告;被蔡女提告毀損的徐姓男子出庭主張,該墳墓墓主是他祖父,他過去清明節前往祭拜,遭蔡女阻攔,墳墓在蔡女購入土地前就已設置在現地,他不同意遷移墳墓,他有意願購買該處土地,但蔡女出價過高。
徐家後人姓氏為李姓、郭姓的家屬則指出,父親輩那一代已約定,祖母喪葬事宜,由與祖母同姓的李氏後輩負責,祖父喪葬事宜則由從祖父姓的徐氏後輩處理;李姓子孫已將祖母遺骸遷至靈骨塔,祖父墳墓依約定應由徐姓子孫處理,同意由蔡女移除墳墓及負擔費用。
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調查,墳墓墓主徐張於台灣光復後的1976年間死亡,墳墓既屬遺產,依法應由全體子女繼承;但徐張於日據時期、台灣光復前及光復後的戶籍資料顯示,徐張為李家的「招婿」,所生之子長男從母姓,次男從父姓,三男從母姓,二人所生之女則皆從父姓。
加上後代證稱,已協議由李姓子孫負責祖母喪葬事宜,徐姓男性子孫負責祖父喪葬事宜;可見徐張遺留財產,第一代直系血親卑親屬已達成分割協議,墳墓依協議僅由徐姓男性子孫繼承,堪以認定。法院認為,本件訴訟除了10名徐姓子孫外,其餘非徐姓的14人對墳墓均無處分或管理權。
法院表示,徐姓子孫對於祖父墳墓為何坐落於該筆土地並未提出相關事證說明,無法證明有占用正當合法權源,蔡女主張是無權占有土地,應可採信;蔡女請求將地上物移除,並將土地返還,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其餘請求則無理由,不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