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法庭丟水瓶爆粗口 檢斥態度不佳 建請法院判28.5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今全案言詞辯論終結。檢察官以柯文哲曾在法庭爆粗口、丟擲水瓶、放任支持者包圍地檢署、社群圖卡扭曲證人證詞等,認定柯無視法治、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判處28年6月徒刑。
檢察官針對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量刑表示意見時指出,柯文哲為獲得沈慶京、威京集團支持及資金,以市長權力護航京華城公司取得高達百億元不法容積,並收受賄款,且柯文哲身為民眾黨主席,明知政治獻金的公益性,仍將他人捐給民眾黨款項侵占入己,並以商業交易外觀掏空政治獻金,足見他不受公開監督、無視法治的心態。
檢察官說,犯後態度部分,請審酌柯文哲有起訴書所載犯後態度不佳情形,另補充柯文哲在偵審程序一再聲稱遭受「政治迫害」、「政治偵防」,審判期間多次在法庭上以不當言詞或髒話辱罵檢方,並向檢察官丟擲物品(意指柯文哲先前丟擲水瓶一事),又以自己名義在社群網站張貼文章或圖卡,扭曲審判過程及證人證詞、攻擊檢察官、法官及對自己不利的證人。
檢方也指,柯文哲容任支持者包圍地檢署、網路恐嚇檢察官、法官等,對司法施加壓力,此種不尊重司法的做法,已經不僅是針對檢察官,包括地院法官、高院法官,都受到高度壓迫,史無前例,建請合議庭判處起訴書中具體的求刑刑度,也就是28年6月徒刑。
另外,檢方建請合議庭依起訴書對沈慶京、應曉薇依法量刑。檢察官說,應曉薇收賄金額比柯文哲高,也比其他貪汙議員多非常多,公務員未曾提過其他議員的壓力,但最看不慣、懼怕應曉薇,訊息指應曉薇「又來了」,直指應曉薇就是京華城的「門神」。
檢察官說,應曉薇今開庭連「虎頭鍘」都搬出來講,顯不適當,且應曉薇在議會向市長蔣萬安批評都發局及證人,要求整頓都發局、政風處,也請法院一併納入考量,作為量刑審酌參考;另應曉薇律師辯論時簡報檔有放公務員的照片,請法院公播時做適當遮隱。
檢察官指出,沈慶京比較搞不懂程序,其餘狀況還好,僅有多次指摘證人林欽榮收賄,但林到庭作證時,卻未針對此事詰問,反而利用林不在場時控訴林索賄,請法院審酌。
檢方起訴指出,柯文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還在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認為柯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具體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政治獻金、背信等罪嫌,求刑共2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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