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在隧道內拍靈異片 驚嚇用路人判罰
賴姓男子上月某日晚開車行經基隆市中山隧道時,發現疑似「長髮女鬼」,警方將拍片三人送辦,判決結果出爐。李姓等三人坦承為拍攝靈異短片,其中兩人是三立新聞台攝影記者,法官認為岩女身著黑衣、黑褲站立於隧道路側,恐驚嚇往來用路人,並可能影響交通安全,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各處三人罰鍰5000元(台幣,下同,約160美元)。
本報系聯合報報導,賴姓男子10月26日晚間7時許,開車行經中山隧道時發現疑似「長髮女鬼」畫面,引發熱議,外界繪聲繪影。警方調出監視器查出真相,一輛汽車違停隧道內,走下一男一女,警方通知三人到案釐清送辦。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江男開租賃小客車搭載兩人到該地點,岩女下車後當時身著黑衣、黑褲站立於隧道中間路側,李男則拍攝岩女的影像,恐驚嚇往來用路人,有危害安全之虞。
法官說,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約950美元)以下罰鍰。被移送人三人均自承是為拍攝靈異短片。
法官表示,所謂靈異短片,是指與鬼故事有關的影片,三人當知身著黑衣、黑褲站立於隧道路側恐驚嚇往來用路人,並可能影響交通安全,但其均辯稱不知於隧道內拍攝易使其他用路人受到驚嚇並有危害安全之虞,所言「顯屬無稽」。
法官審理指出、三人所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規定,共同實施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的行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分別處罰。
法官說,審酌三人對違序行為的客觀事實坦承不諱,考量違反情節、動機,李男從事電影業,岩女及江男擔任記者,分別量處各罰鍰5000元(約160美元)。
另據鏡報報導,三立新聞針對基隆中山隧道事件發出聲明稱,經公司調查,為兩名員工下班後私下行為,但因情節重大,公司已啟動內部調查並做出懲處,同時也將進行同仁教育訓練,加強法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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