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副處長占他人車位8天拒道歉 曝光後才賠償
近日,湖南省長沙市體育局某處副處長彭某某強占小區車主自行購置車位八天事件引發輿論撻伐,該名女副處長不僅拒絕歸還車位還兩度報警,甚至想用500元(人民幣,下同)私了,逼得車主閔先生用U形鐵管等將女副處長的車封堵在自己車位內。事件曝光後,輿論排山倒海砲轟該名女副處長傲慢霸道,經官方和警方介入,女副處長才道歉,並與閔先生簽署調解協議,承諾給予經濟補償。
據澎湃新聞報導,業主閔先生花費8萬元購置某小區的產權車位,6月30日晚間,其發現自家車位上停了別人的車。他聯繫車主,發現留的電話是錯的;幾經周折聯繫上,對方卻稱「在外地出差,要三、四天才能回」,結果又被發現一直在小區裡面,只是「不想下樓」。女車主理虧卻兩次報警,並且拒絕道歉。
之後雙方矛盾升級,閔先生用U形鐵管等將這輛車封堵在自己車位內。7月6日,女車主託人傳話願轉500元「私了」,但省略道歉,被閔先生當場拒絕。直至7月7日晚,經社區多方反覆調解,圍擋被拆除,僵持八天的車輛才得以挪走。
報導稱,整場糾紛中,涉事女車主撒謊推諉、蠻橫對峙的種種表現,盡顯傲慢。女車主公務員的身分也被扒出,特別是副處長的身分,在大批網民質疑是特權意識在作祟,「以權欺鄰」,要求嚴懲。
7月9日晚間,長沙市體育局發布官方通報,針對「我局工作人員」占用他人車位一事,將聯合公安、屬地街道開展全方位核查。
7月10日晚,當事人閔先生在直播中透露,涉事車主已向其當面道歉並寫下道歉信,同時給予一定經濟補償。閔先生表示對該結果滿意,涉事車主所在單位將對其進行處理,具體處罰情況暫不清楚。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健表示,本案中當事人出資購置產權車位,依法享有完整物權。車主無故占用他人車位七天,已構成物權侵權,權利人有權要求其立即挪車、賠禮道歉,並賠償維權產生的交通費、誤工費等實際損失。
不過許多網民仍要求嚴懲並法辦彭姓女副處長,認為調解的方式處罰過輕,應該免職。有媒體也刊出評論指出,公務員身分都敢強搶人民車位,應該深入再查查其是否還有其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