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實施近4年 已有291人被捕

香港特派員李春/香港即時報導

港府保安局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有291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捕;又說設立國安舉報熱線以來,已收超過70萬個涉國安舉報。

香港立法會舉行特別財務委員會會議,審議2024/25年度政府開支。審議中港府保安局回覆香港立法會議員提問,說「港區國安法」實施到今年3月8日,共有291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捕,分別為218男73女,年齡最小15歲最老90歲。當中逾170及5間公司被檢控,112人已被定罪判刑或正等候判刑。

香港目前有兩部涉國安法例,港府保安局說的「港區國安法」,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中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6月30日通過的大陸全國性法律,透過基本法附件在香港實施,也被稱「港版國安法」、「香港國安法」。香港另一國安法例,是據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剛於3月23日在香港刊憲實施。

港府保安局還提到,截至去年12月,與2019年反送中有關的1萬279名被拘捕人士中,有35人因未有出席法庭聆訊而被通緝,另有26人在警隊保釋候查期間未有向警隊報到。

港府保安局還說,香港設立的國家安全處,在2020年11月5日開設國安處舉報熱線後,截至今年3月8日,熱線共接獲超過70萬個與國家安全相關的舉報訊息。

會議中被問及香港政府在23條國安立法解說中的開支與計畫,港府保安局稱,有關工作屬維護國家安全的一部分,不會公開開支,局方會確保有足夠款額推展相關工作。保安局又指現時誤導和抹黑仍然時有發生,故「應變反駁隊」要繼續運作,港府會參考累積的經驗及有關的工作模式,應對將來包括實施相關維護國安法律在內等各方面的抹黑。至於反駁隊的人手編制,保安局指分項數字不會公開。

自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有291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捕。(新華社)

有建制組織工聯會的立法會議員陳穎欣稱,關注「電影發展基金」資助的項目涉有「軟對抗」、負能量的情節,缺少「說好香港故事」、「說好中國故事」元素。港府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回應,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看法和感受,申請項目的內容並不代表政府立場,但必須符合申請資格和不違法,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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