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致命車禍肇事駕駛被判緩刑無須入獄 家屬憤怒
據「舊金山標準報」(San Francisco Standard)報導,2024年在西門區(West Portal)車禍中導致一家四口喪生的肇事司機劉方瑪麗(Mary Fong Lau,音譯)周五(20日)被判處兩年緩刑(probation)。此判決激怒了受害者家屬及支持者,他們此前曾敦促法院重新考慮。
法官陳啟煌(Bruce Chan)還裁定,在緩刑期間及隨後的三年內,吊銷劉的駕駛執照。屆時,她將有資格向機動車管理局(DMV)重新申請駕照。現年80歲的劉芳瑪麗被判處200小時社區服務及6天監禁,此後將不再面臨進一步的監禁。
陳法官宣讀判決前指出,本案未達到「重大過失」(gross negligence)的法律標準,因為劉在事故發生時既未參與賽車或危險特技表演,也未發簡訊,且未受毒品或酒精影響。
陳法官表示,鑑於劉在醫療保障方面存在「有據可查」的問題,且可能面臨被「欺凌弱者」的囚犯傷害的風險,監禁將危及她的安全。他駁回了居家監禁的提議,稱這無異於「給一位八旬老人腳踝戴上電子腳鐐」。
他表示將判令劉芳瑪麗支付6萬7400美元賠償金作為量刑的一部分。
檢方稱,2024年3月16日,劉駕駛一輛2014款賓士GLK超速行駛,衝上Ulloa街的人行道,先撞上西門圖書館大樓,隨後撞上了一對夫婦及其子女。遇難者被確認為Diego Cardoso de Oliveira、Matilde Moncada Ramos Pinto,以及他們的兒子,一歲的Joaquin Ramos Pinto de Oliveira和3個月大的Cauê Ramos Pinto de Oliveira。事發時,他們正在等候前往舊金山動物園(San Francisco Zoo)的公交車。
行人權益組織「Walk SF」與遇難者家屬於周四(19日)晚在圖書館外舉行守夜活動,以紀念事故發生兩周年。
劉在現場告訴一名目擊者,當時她正試圖停車,卻不慎將腳踩到了油門上。劉最初對指控表示不認罪,之後她接受了定罪,但並未正式承認有罪。
受害者家屬曾請求陳法官要求劉改作有罪答辯,地檢長謝安宜(Brooke Jenkins)及受害者家屬表示,居家監禁、強制社區服務以及永久吊銷駕照,比緩刑更為恰當。
「我們的親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居民區被劉芳瑪麗以極高車速駕駛的車輛奪去了生命。自事故發生以來,她在公開法庭上從未表達過個人悔意,也未直接承認責任,」親屬們在一份在線請願書中寫道,請求法官重新考慮量刑。該請願書已獲得超過1萬2000個簽名。
去年,死者家屬指控劉芳瑪麗試圖隱匿價值數百萬美元的房產,以逃避訴訟中的賠償責任。劉的律師Seth Morris否認了這些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