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卡≠白拿 華人車禍理賠 因這疏忽被政府追討
以為白卡是「不用還的醫療金」?部分華人正在踩雷,卻不自知。陳姓華人廚師因被追尾車禍,15萬美元醫療費由白卡全額支付,原以為鬆一口氣,卻在成功拿到10萬美元車禍理賠後,收到政府追討醫療費通知,讓他措手不及。
律師鄧洪表示,陳先生是一名在洛杉磯中餐館工作的廚師,某天夜裡下班開車回家,突然被後方車輛猛烈追尾,造成多處受傷。他被救護車送往醫院,住院治療10天,醫療帳單高達15萬美元。幸好他有加州政府提供的白卡(Medi-Cal),所有醫療費用,都由政府保險支付。
事故責任方的汽車保險額度為10萬美元,陳先生請律師處理理賠。律師成功幫他拿到全部10萬美元賠償,扣除20%的律師費後,陳先生拿到手約8萬美元。
他以為一切圓滿結束,而且覺得20%律師費收得合理。然而一個月後,噩夢開始。陳先生收到署名為加州醫療補助局(DHCS)的來信,通知他白卡曾替他支付15萬美元醫療費,據加州「福利與機構法」第14124.72條(California Welfare & Institutions Code §14124.72),州政府有權對來自「第三方的賠償金」設定醫療留置權(Medical Lien),要求他償還這筆費用。
陳先生起初以為是詐騙沒有理會,後來多次收到,才重視起來。他找到原來的車禍律師,對方卻告知,只負責幫他拿賠償,不管政府的留置權。陳先生不得不另聘律師與DHCS談判,最後陳先生獲賠的8萬美元,幾乎全數用於償還州政府醫療支出,而律師費等,須他自己掏腰包。
鄧洪解釋,加州「福利與機構法」第14124.72條,在人身傷害、車禍、醫療糾紛中非常關鍵,卻常被忽略。當州政府替白卡持有者支付醫療費後,若白卡持有者從「第三方」拿到賠償金,州政府有權拿回通過白卡支付的醫療費。這個「先拿回」權利,就叫做醫療留置權。「政府幫墊付的醫藥費,總要有人埋單」。若不事先處理好法律後續,賠償金終將如流水般消失。而DHCS寄來的信函若不回應,可能被移交催收或影響信用紀錄。
他說,在車禍理賠中,律師除談判保險公司賠償金外,還應協助處理所有醫療留置權。如果律師拿了賠償金,卻未與Medi-Cal、醫院或其他醫療方協商減免與結清,那麼客戶將面臨二次追償風險。華人不要心存僥倖,近年來加州政府財政吃緊,DHCS啟用自動比對系統,只要有第三方賠償(例如保險公司的車禍賠付),系統就會自動核對是否為白卡受益人,並發出追償信件。
另外許多受害人以為律師收費低、拿到賠償就代表成功,卻忽略後續稅務、留置權與醫療帳單等問題。若律師事務所缺乏醫療帳款談判經驗,客戶往往淪為拿賠償再吐回去的冤大頭。鄧洪說,部分標榜「車禍快速理賠」的律師,甚至沒有正式律師執照,只是掛名律師收案,再轉賣給其他律師。
鄧洪建議,民眾簽約前,應先問清楚「誰處理醫療留置權」?在簽署律師代理合同時,應明確寫明律師是否負責處理醫療帳款與Medi-Cal追償。車禍賠償容易,醫療清算更重要,若律師僅拿賠償金不結帳,應慎重考慮是否繼續委任。理賠結束前,律師應列出所有醫療機構或保險單位的留置權金額,並以書面形式確認是否已處理完畢,這是保護客戶權益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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