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A花費逾千萬外包訴訟業務 自聘律師團隊養而不用遭批

記者馬璿/紐約即時報導

根據紐約郵報報導,大都會運輸署(MTA)近年大量委託私人律師事務所處理人身傷害訴訟,2019年至2024年間,僅六家外部律師事務所便收取逾千萬元公款,而署內近60名自聘律師卻形同虛設。與此同時,MTA在同期判決及和解金額累計高達6億8700萬元,多名內部舉報人警告,失控的外包風氣恐怕將使納稅人損失持續擴大。

根據MTA法律部門六名現任及前任員工說法,MTA坐擁近60名自聘律師,平均年薪約12萬1000元,卻持續將案件外包,造成雙重支出。2024年,MTA侵權部門薪資總支出約為700萬元,遠低於流向六家外部事務所的逾千萬元。

其中,兩宗由外部律師代理的案件尤為引人關注。2024年,癌症倖存者波尚(Aurora Beauchamp)因遭MTA公車撞傷,獲判7250萬元賠償;代理MTA應訴的史泰登島律師事務所收取約16萬3000元律師費。另一宗案件中,布碌崙(布魯克林)居民鮑威爾(Lamont Powell)2018年墜入地鐵軌道,失去一臂一腿,法院判決MTA賠償9000萬元,創歷史紀錄,法官其後將金額削減至近4000萬元。代理此案的律師事務所收取22萬7000元,約為一名自聘律師18個月薪酬,但同期可處理約10宗審判案件。

一名MTA內部消息人士指出,外部的私人律師更注重計費時數,而非積極化解糾紛,才會進而導致鉅額判決之所以接連出現。

「數以百萬計的公款流向外部律師,卻毫無問責機制,」一名MTA法律部門律師直言。舉報人更披露,MTA甚至已停派調查人員前往事故現場蒐集防詐證據。一名近期退休的調查員甚至諷刺道,「MTA現在唯一在調查的,就是午餐吃什麼,」

MTA發言人明頓(Tim Minton)稱,署方面對的訴訟數量日增,聘用外部律師實屬必要,並表示正在檢討侵權訴訟的整體處理方式。然而,MTA拒絕公開外部法律服務的總支出及外包案件數量,聲稱其使用逾30年的老舊資料庫無從提取相關數據。

而這一現象的出現與在職法律顧問疑似也有關聯。記錄顯示,自艾爾沃利納(Anna Ervolina)於2021年出任MTA法律部門副總法律顧問後,外包支出急遽攀升。從當年的120萬元,增至2023年的逾260萬元及2024年的210萬元。六家事務所中,史泰登島的Armienti, DeBellis & Rhoden收費最高,五年間共獲逾500萬元公款。艾爾沃利納未就相關提問作出回應。

州審計長辦公室2017年曾建議MTA將外包法律工作改由自聘律師承辦,但該建議截至2021年仍僅「部分落實」。MTA監察專員辦公室確認,其監督範圍涵蓋整個MTA及其供應商,但並未針對本案置評。

根據紐約郵報報導,大都會運輸署(MTA)近年大量委託私人律師事務所處理人身傷害訴訟,2019年至2024年間,僅六家外部律師事務所便收取逾千萬元公款。圖為示意圖。(記者馬璿/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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