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洛伊德跪頸致死案白人警察上訴 最高法院拒受理

記者顏伶如/即時報導

2020年5月,非洲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遭明尼蘇達州明尼亞波利斯(Minneapolis)白人警察沙文(Derek Chauvin)以膝蓋壓頸致死。沙文遭控二級謀殺等罪2021年被明州法院定罪,判處坐牢22年半,沙文辯護律師今年10月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0日拒絕受理。

沙文被定罪之後,辯護律師曾向明州上訴法院上訴,但上訴法院法官今年4月裁定維持原判。

沙文辯護律師以明州法院拒絕更改審理地點、拒絕隔離陪審團為由,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辯護律師主張,由於佛洛伊德案在當地獲得大量報導,沙文持續在明尼亞波利斯受審,導致公平審判權利受損,倘若獲判無罪則可能引發暴力或暴動。

辯護律師同時向最高法院主張,明州陪審團成員積極想為沙文定罪,避免社區發生更多暴動,陪審團成員擔心無罪判決將讓自己與家人面臨安全威脅。

沙文被檢方以二級謀殺罪、三級謀殺罪及二級殺人罪三項罪名起訴,12名成員的明州漢尼平郡(Hennepin County)陪審團2021年4月裁定全數定罪。

對於遭控侵犯佛洛伊德民權的聯邦罪名,沙文於2021年12月認罪,被判在聯邦監獄服刑21年。

沙文(Derek Chauvin)遭控二級謀殺等罪2021年被明州法院定罪。(路透)

沙文目前透過辯護律師上周提出動議,試圖推翻聯邦罪名判決。

明州 佛洛伊德 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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