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司機維州肇禍奪5命 10月6日庭審
維吉尼亞州史丹福郡(Stafford Ccounty)的95號州際公路(I-95),於今年5月發生一起慘烈車禍,造成五人死亡,至少 44人受傷。來自史泰登島的涉案華裔司機董靖生(Jing Sheng Dong,音譯)近日在史丹福郡再次出庭,這是一次證據開示聽證會(discovery hearing),讓辯方律師對檢方提出的證據進行質疑和補充。法官最後將此案庭審日期定在10月6日。
14日的證據開示聽證會是法官處理證據交換事宜的場合。如果董靖生的辯護律師對檢方是否已妥善提供所有資料提出異議,或要求提供補充證據,法官可以設定提交這些文件的最後期限。據報導,董靖生出院後關押在史丹福郡的拉帕漢諾克地區監獄(Rappahannock regional jail)。
董靖生除了被指控犯有五項過失致死罪(Involuntary manslaughter)和一項魯莽駕駛(Reckless driving)罪外,還面臨另一項超速指控,3月9日,董靖生在馬里蘭州安納波利斯市(Annapolis)駕駛巴士時,他在3號公路限速每小時50哩的路段上,以每小時72哩的速度行駛。
面對檢方指控,董靖生已表示不認罪,本月初董靖生出庭提審時,其辯護律師華許(David Walsh)堅稱,這起事件雖然造成了極其不幸的集體死傷,但本質上是一場「突發的交通意外」,其嚴重程度並未達到法律上「冷酷疏忽」的刑事犯罪標準,批評檢方有「過度起訴(Overcharged)」之嫌。
律師表示,當時董的車速並未超速,且無酒駕或毒駕,此外,撞擊前,董靖生並沒有在使用手機。
辯方稱,正是因為此案死傷慘重、面臨排山倒海的輿論壓力,他們才堅持要求由12位普通市民組成陪審團進行審理,希望能讓同樣具備開車經驗的市民理性判斷,證明這是一起任何人都可能遇到的悲慘意外,而不應將董當作刑事罪犯來判刑。
華許向法院要求此案件由陪審團審理(Jury trial)。此外,董靖生出庭全庭辯全程均需中文翻譯,檢方認定其涉嫌「不懂英文卻合法上路」,違反聯邦規定。
根據檢方,5月29日,董靖生駕駛的巴士當時載著34名乘客從紐約市開往北卡羅來納州夏洛特市(Charlotte)。檢方認為董靖生駕駛的巴士進入工程區時沒有減速,在南向車道撞上了一輛雪佛蘭Suburban休旅車,從而引起一共七輛車連鎖碰撞。
警方稱,事故發生後,44人被送往醫院,其中三人傷勢嚴重。這起事故造成五人死亡,警方表示所有罹難者均來自麻州。其中四人當時在一輛起火的謳歌轎車(Acura)內,是一家人。第五名罹難者是在雪佛蘭Suburban休旅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