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巴士轉運中心 評估報告逾期18個月

記者戴慈慧/紐約報導

依據紐約市第157號地方法(Local Law 157)規定,紐約市交通局(DOT)原應於2024年11月向市議會提交法拉盛巴士轉運中心可行性研究報告,但截至目前已逾期超過18個月。市議會副領袖黃敏儀(Sandra Ung)近日致函交通局局長弗林(Mike Flynn),要求該局加快進度,盡速完成研究。

該法案由黃敏儀於2023年提出並獲市議會通過,要求交通局針對法拉盛興建巴士轉運中心的可能性進行全面評估。研究內容包括潛在選址、建設成本、對交通流量與道路運作的影響、對乘客及巴士營運的效益,以及其他與興建相關的重要因素。

根據法案精神,報告將作為未來評估法拉盛是否適合興建巴士轉運中心的重要依據,也將為市府、交通規畫人員及社區提供客觀數據,協助討論如何改善當地長期存在的交通問題。

法拉盛緬街地鐵站周邊是全市最繁忙的巴士與地鐵轉乘中心之一,每天有超過20條巴士路線在此匯集,數以萬計乘客進出。隨著法拉盛人口與商業活動持續增長,交通壅塞問題日益嚴重。近年不少街道被用作巴士待發與停靠空間,巴士長時間占用路邊位置等候發車,不僅影響車流,也壓縮行人活動空間。

支持興建轉運中心者認為,若能集中管理巴士上下客、候車及停靠需求,可望減輕街道負擔,改善交通秩序,並為乘客提供更安全、舒適的候車環境,同時改善巴士司機休息與調度空間。不過,實際效益及可行性仍有待研究結果進一步分析。

早在1940年代,緬街與羅斯福大道附近曾設有巴士總站;1970年代,時任州參議員Leonard Stavisky也曾提出在聯合街與39大道興建巴士設施的構想,但最終未能落實。

交通局去年12月曾向市議會表示,正在進行顧問公司的採購程序,以展開相關研究。然而,由於法定期限已到,報告至今仍未提交。

黃敏儀表示,這項研究是討論法拉盛未來交通發展的重要起步,希望交通局盡快完成,讓社區、規畫人員及決策者掌握所需資訊,評估巴士轉運中心是否能成為改善法拉盛交通環境的可行方案。

市議員黃敏儀(Sandra Ung)近日致函交通局局長,要求該局加快提交法拉盛巴士轉運中心可行性研究報告。(黃敏儀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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