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向榮、勞特伯律師說明療養院虐待醫護失誤人身傷害案件

紐約訊

專精各類人身傷害案件的張向榮、勞特伯聯合律師樓(CHEUNG & LAUTERBORN PC),有鑑於近年來美東地區療養院虐待、醫護失誤及醫療糾紛案件顯著增加,特別提醒病人及家屬,注意維權和應得的醫護品質。

當家庭將親人安置在養老院時,他們期望親人能獲得安全、專業的照護。然而,遺憾的是,紐約許多護理機構未能達到規定的護理標準,導致本可避免的傷害發生,例如褥瘡、感染、跌倒、脫水以及心理創傷。尤其是亞裔社區,因語言隔閡、資訊不對等與不了解法律程序,受害者和家屬更容易在爭取權益與索賠過程中陷入困境。

精通中文的張向榮律師解釋,所謂的療養院疏忽是指護理機構或其工作人員未能提供合理且適當的照護,從而導致住戶遭受身體或精神損害。常見的疏忽包括忽視醫療需求、監護不足、衛生條件不佳、用藥錯誤,以及未能預防褥瘡等。

常見的疏忽現象包括:

• 褥瘡(通常可預防)

• 反覆發生或原因不明的跌倒

• 嚴重感染(如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 MRSA、尿路感染 UTI、蜂窩織炎)

• 體重下降、脫水或營養不良

• 衛生狀況差或床上用品汙損未及時更換

• 工作人員忽視呼叫鈴或未及時提供護理

根據紐約法律賦予的權利:    「紐約公共衛生法」第2801-d條賦予養老院住戶獲得安全及適當照護的權利。如果護理機構未能提供必要的治療或監護,導致住戶權益受損,家屬可以提告索賠。

如何證明疏忽: 要證明療養院疏忽成立,家屬需證明以下四個要素:療養院的護理義務、療養院違反護理義務、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實際損害。相關證據可包括照片、醫療紀錄、證人證言以及機構違規紀錄等。若懷疑存在疏忽,張律師建議應採取的步驟:

1. 紀錄傷情及危險狀況

2. 及時尋求醫療評估

3. 向紐約州衛生部門舉報相關問題

4. 聯絡具有經驗的療養院疏忽案件律師

再者,是誰可以提出索賠?

索賠可以由住戶本人、監護人、持有授權委託書(Power of Attorney)的人,或在非正常死亡案件中,由遺產代表人提出。

而可獲得的賠償項目範圍包括:

家屬可就醫療費用、感染、疼痛與痛苦、精神損害、跌倒傷害以及非正常死亡等損失請求賠償。

而療養院疏忽本可避免。但,若當護理機構將利潤置於住戶福祉之上時,家屬有權獲得有力的法律代理。張向榮、勞特伯聯合律師樓致力於追究疏忽護理機構的法律責任,並保護紐約州各地的弱勢住戶權益。張向榮律師並強調,不要在未完全理解下簽署任何醫療同意文件。必要時,可要求醫院/療養院提供翻譯或法律解釋協助。遇到疑問時,立即尋求法律協助。

張向榮、勞特伯聯合律師樓專業熱誠,律師樓有國、粤、福州及英語的專業服務。該律所免費提供受虐案件諮詢,對所接案件,不成功訴訟,不收任何費。如需法律協助,可聯絡中文諮詢專線:212-347-0628。辦公室地址(請先預約):法拉盛:136-20 38 Ave., Ste. 10B, Flushing, NY 11354;長島:200 Garden City Plaza, Ste. 224, Garden City, NY 11530,進行免費、保密的案件評估。

張向榮律師(左)及勞特伯律師(右)成功為客戶取得歷史新高$88,000,000(8千8百萬)的意外傷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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