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崙華男殺死情婦案預審 2警作證

記者胡聲橋/紐約報導

2019年,布碌崙(布魯克林)8大道發生一起華男揮刀殺死情婦的慘案。國王郡高等法院14日預審此案,共有兩名證人出庭作證,一名為在印第安納州逮捕嫌犯陳昇茂的警察,另一名是案發後到現場調查的66分局警探。他們各自講述了當時的經歷。

2019年7月22日晚間9時52分,現年47歲的華男陳昇茂(Sheng Mao Chen,音譯),涉嫌在日落公園8大道交46街附近的自家門前,舉刀捅死華女鄭秀容;當時是計程車司機的陳昇茂,在案發後隨即逃至印州,在Putnam郡的70號州際高速公路,因為開車低於限速,被警方截停和逮捕,隨後被遣送回紐約,被控犯有蓄意殺人罪。如果認罪,嫌犯可能被判15年至終身監禁。

14日上午,陳昇茂身穿一件米黃色的無領上衣出現在法庭,剛上庭時雙手被銬在身後。他留著短髮,臉色有點蒼白,神情嚴肅,始終沒有說一句話。陳昇茂的幾名親友也到現場旁聽。

駕車逃印州 開太慢被警截停

印州Putnam郡警察西蒙斯(Dwight Simons)作證說,2019年7月23日中午剛過,主要工作是緝毒的西蒙斯,當時正在距離首府印第安納波利斯(Indianapolis)大約三四十哩的70號高速公路上巡邏,他發現一輛向西行駛的黑色日產休旅車,在限速70哩的高速公路的超車道上,以60哩時速行駛,後面壓著六輛車。西蒙斯覺得事情有點蹊蹺,就開車追了上去,從41號出口開始直至37號出口,將這輛日產截停,這輛車的司機就是陳昇茂。

西蒙斯截停陳昇茂後,進行了常規檢查,查看了陳昇茂的駕照、車牌和保險,陳說,這輛車是妻子的,他到印州看望一位開餐館的朋友,大約在朋友家住一周。西蒙斯說,他當時朝陳昇茂轎車的後備箱掃了一眼,發現裡面是空的,就有點疑心,因為根據常識,跨州到朋友家做客,至少應該拿幾件行李。

西蒙斯拿著陳的駕照和車牌到警車內檢查,突然車內電腦亮起了紅燈,認為開這輛車的人是紐約一起兇殺案的嫌犯。西蒙斯作證說,他馬上把情況通報了警局,並要求在不遠處的其他警察前來支援。

與此同時,西蒙斯不動聲色地把證件還給陳昇茂,要求他下車接受檢查。陳昇茂走到警車車頭前,西蒙斯用手銬銬住了當時沒有多少防備的陳昇茂,陳昇茂這時似乎意識到出事了,要求給妻子和孩子打電話,並詢問出了什麼事。

逮捕陳昇茂後,西夢斯發現他右腿有傷,還有血,於是先把他送到附近的醫院接受治療,然後將其帶到警局旁邊的看守所關了起來。

「以為是媽媽」兒目睹案發經過

14日出庭作證的還有紐約市警66分局的警探格林(Lyndon Green)。當過18年警探的格林,現在已經退休。格林作證說,他是案發當天,也就是2019年7月22日晚10時10分趕到陳昇茂家中,亦即兇殺現場。他看到這間獨立房前的人行道、大門口、一樓起居室的地板上都有血。他還看到了陳昇茂的太太和兩個孩子,當時,現場還有兩名警察。

格林作證說,陳昇茂的兒子當時告訴他,他透過窗戶看到爸爸在打一名倒在地上的女子,這名女子大喊大叫,他一開始以為是媽媽,後來看到媽媽在廚房裡,才知道不是媽媽。

陳昇茂案發生於2019年7月,至今已有將近五年,仍未能正式開庭,截至目前,陪審團還沒有最後組成。

布碌崙8大道華男被控殺害情婦。(本報檔案照)

駕照 8大道 華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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