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加苗族宗教首領王森穌涉長期性侵 判監禁225年
創立宗教團體、被信徒奉為「先知」,卻用信眾的虔誠為性侵打掩護。加州苗族宗教首領王森穌(Sansue Bee Vang,音譯,58歲),長期威脅、恐嚇與性侵女信徒及女童,遭北加州布特縣(Butte)高等法院判處225年至終身監禁。但依加州「高齡受刑人假釋計畫」(Elderly Parole Program),最快20年後即可聲請假釋,引發部分民選官員不滿。
布特縣高等法院法官海西克(Philip Heithecker)日前宣判王森穌的刑期。陪審團今年2月經一周審理,裁定王森穌八項猥褻兒童罪及三項強姦罪成立,受害者多為其宗教內的女信徒。
布特縣檢察長Mike Ramsey指出,王森穌創立並領導名為「Kev Ntseeg Leej Niam Kee Tiam Vaj Lis Thum」的苗族宗教團體。該組織於1990年代末成立於威斯康辛州阿普頓(Appleton),2015年遷往加州佛萊斯諾(Fresno),2020年再遷至北加州奧洛維爾(Oroville),在桌山(Table Mountain)山腳下約170英畝土地打造宗教聚落與寺廟園區。
隨組織發展,數十個家庭從威斯康辛州、明尼蘇達州及北卡等地陸續搬遷至奧洛維爾定居。王森穌被信徒奉為「先知」,並藉宗教權威、精神控制及恐嚇手段影響信徒的生活與決策,最終演變成長期性侵及虐待案。
檢方表示,庭審證據顯示,一名受害者在8至10歲期間反覆遭猥褻,並被威脅若揭發將遭暴力報復;另兩名成年女性作證遭強姦,其中一人遭強姦時年僅約19至20歲,她深信王森穌的教義,並被威脅若告發會傷害其家人。另一人則被告知若拒絕配合,所屬族群將遭遇災禍。
案件於2024年由布特縣率先曝光後,佛萊斯諾又有四名姊妹受害者出面指控,表示遭性侵多年,卻因恐懼隱忍約15年才報案。宣判當天,六名受害者中有五人出庭或提交陳述,詳述多年來遭性侵造成的身心創傷,其中一人表示7歲時曾試圖輕生,14歲前更兩度自殺未遂。法官除判監禁外,也要求王森穌向受害者支付賠償金。王森穌的辯護律師則主張,王森穌無力支付賠償。
儘管遭判225年至終身監禁,王森穌未必終老獄中。檢察長Mike Ramsey表示,依加州現行「高齡受刑人假釋計畫」,年滿50歲且已服刑至少20年的受刑人,可聲請假釋;以本案而言,王森穌約20年後、78歲時便具聲請資格。Mike Ramsey強調,取得聲請資格並不代表一定能獲假釋。
這起判決也在加州政壇引發討論。多位共和黨籍州參議員均對「高齡受刑人假釋計畫」表達憂慮。
檢方指出,王森穌至今未展現悔意,相關情況都將成為未來假釋審查的重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