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縣民事大陪審團:庫比蒂諾遠距會議損害公眾知情權

編譯林思牧/綜合報導

聖塔克拉拉縣民事大陪審團的新報告,批評庫比蒂諾關於遠距會議(teleconferencing)的規定以及市議員王瑞光(Ray Wang)引發的爭議。

聖荷西信使報報導,根據大陪審團的說法,庫比蒂諾市議會允許其一名議員在公開會議期間使用遠距會議,這可能違反了加州的公開會議法。上個月發布的一份民事大陪審團報告指出:「庫比蒂諾目前的做法損害了公眾的知情權,與布朗法案(Brown Act)的法律框架不符,並將遠程參會議員的便利置於公眾權利之上。」

布朗法案允許市議員使用遠距會議,但這種參與須遵守旨在維護公眾旁聽和參與民選官員會議權利的特定法律保障措施。該民事大陪審團報告特別批評了庫比蒂諾關於遠程會議的規定,以及市議員王瑞光多次遠程參會引發的爭議。報告稱,王瑞光經常因私事出差。

2025年,庫比蒂諾市議會在14次例行或特別會議上使用了遠距會議,佔去年所有市議會會議的三分之一。報告指出,在庫比蒂諾,如果遠距會議的議員因日程衝突、技術問題或其他任何原因必須離開會議,則市議會會議必須結束。

2025年至少發生了三次這種情況。其中兩次是因為王瑞光議員必須趕飛機而導致會議結束。第三次發生在2025年12月2日,當時王瑞光在一次關於住房計畫的研討會上中斷了連結。報導稱,王瑞光反對就任命談判代表進行投票,理由是議程沒有明確告知公眾將進行投票,違反了布朗法案。該法案規定,民選機構不得就未向公眾充分告知的事項作出決定。

第一修正案聯盟的法律主任洛伊(David Loy)表示,布朗法案並未明確規定會議休會的規則。然而,布朗法案確實規定,公眾應能從民選官員登入會議的遠端地點參與會議。因此,當王瑞光離開會議時,由於公眾無法從其所在地參與會議,會議被迫結束。

庫比蒂諾市議會五位議員由左至右分別是Sheila Mohan、王瑞光、趙良方、Kitty Moore和J.R. Fruen。(翻攝自庫比蒂諾市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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