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建吉爾洛ICE拘留中心?誰營運是關鍵
地方和州政府試圖阻止在吉爾洛附近設立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拘留中心的計畫,但面臨著一場勝負難料的鬥爭。專家表示,在兩種可能的情況下,川普政府掌握著絕對優勢。
這場鬥爭的關鍵在於,該設施是由聯邦政府運作還是由私人承包商營運。
聖荷西信使報報導,戴維斯加大法學院教授阿馬爾(Vikram Amar)表示,如果是由聯邦政府運營,對聖克拉拉縣和加州檢察長來說都是壞消息。加州檢察長辦公室曾表示,他們正在與縣政府官員合作,反對ICE的這項計畫。
阿瑪爾指出,美國憲法的「最高條款」允許聯邦當局凌駕於州或地方法律之上。根據憲法,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被視為「州」級政府。
「如果聯邦政府設立自己的設施,由聯邦雇員和聯邦機構運營,那麼州政府幾乎無力幹預,」阿瑪爾說。
阿瑪爾表示,如果由私人公司為聯邦政府運營該設施,法律選擇將更加豐富,縣或州政府可以利用現有法律或制定新法律來阻止該項目。
阿馬爾說,如果聯邦政府在設施建成之前不透露營運方,那麼阻止建設將非常困難。
聯邦政府的租約文件顯示,移民及海關執法局計畫在位於吉爾洛市東郊的7240 Holsclaw Road建造一座拘留設施。文件指出,該設施需要一個安全通道,以便容納大型客車。
國土安全部本周拒絕回答包括設施營運方在內的問題。該機構在電子郵件聲明中表示,目前沒有新的拘留中心需要宣布,但「ICE將在美國各州開展逮捕行動,並正在積極努力擴大拘留空間。」
ICE上周五表示:「目前沒有在吉爾洛設立拘留中心的計畫。」「ICE設施須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和地方法律,包括分區法規。」
前總統歐巴馬時期擔任國土安全部負責政府間事務助理部長的凱耶姆(Juliette Kayyem)說:「我認為他們的意思是,他們必須遵守分區法規,」「但顯然,如果州法律規定不得設立拘留中心,那麼該法律將因聯邦法律的效力而無效。」
凱耶姆表示,在吉爾洛附近設立ICE拘留中心對聯邦政府的重要性究竟有多大,仍有爭議。
凱耶姆表示,將拘留中心設在拉丁裔人口密集的聖克拉拉縣南部,將有助於聯邦政府實現其目標,即促使無證移民自行遣返,或讓那些擔心被ICE逮捕和拘留的合法移民和拉丁裔美國公民離開。
吉爾洛市長博佐(Greg Bozzo)先前表示,位於101號公路以東、152號公路以北的這處佔地25畝的場地已於上月初開始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