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老翁車賣友再買回 收DMV罰款1300元 竟是這原因
加州Frazier Park一名老翁近日從朋友處購回自己曾售出的一輛卡車,卻因為累積多年的一個問題疏忽,被加州車輛管理局(DMV)要求繳納1300元。
根據ABC 7電視台報導,蓋廷格(Robert Gettinger)表示,他在14年前把卡車賣給朋友,最近又把這輛卡車買回。當他試圖為車輛重新登記時,DMV表示他欠下超過1300元的註冊費和罰金。
蓋廷格說,2012年,當他把車子賣給熟人時,兩人曾一起去DMV辦理手續,但過程中的某個環節沒有完成。「當時有試圖完成文件的申請流程,」蓋廷格說,他不確定應該是他完成最後步驟,還是朋友應該完成,但在整個過程中,某個地方出了問題,沒有做完。
蓋廷格表示,新車主其實根本沒有使用這輛卡車。他把車停在馬里布,經歷了野火、新冠疫情,以及生活各種變故,這輛車多年來一直閒置未動。車子一直被遮蓋著,因此車漆仍然保持良好,甚至還保留一張完好的2012年DMV貼紙。
十多年後,事情出現戲劇性轉折—蓋廷格竟然又把同一輛卡車買回來。然而,當蓋廷格再次前往DMV為車輛辦理登記時,卻收到大筆欠費通知。
去DMV把文件交上去後,突然被告知:需要先支付1369元才能登記這輛車。蓋廷格認為,根本不值得為該車繳納這筆錢。「它看起來狀況還不錯,但已經跑了18萬哩」。
蓋廷格表示,最令人沮喪的是—如果當年的買賣文件確實沒有完成,而車輛一直仍登記在他的名下與地址,他不明白為什麼在過去十多年裡,自己從未收到任何登記通知或逾期罰單。
目前,這輛卡車仍停在蓋廷格前院。由於尚未完成登記,他表示如果把車開到街上,可能會面臨罰單和額外罰款。
ABC 7電視台已向DMV詢問這些費用以及此類情況是否可以解決。DMV並未透露太多,只表示正在調查此事。
一名加州DMV發言人說:「目前無法提供調查及處理此問題的時間表。請相信,我們重視每一位客戶,並會努力協助他們解決車輛登記相關需求。感謝您將這位客戶的問題告知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