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羅偉提市憲章改革案 強化市長權力、加強市府問責

舊金山訊

舊金山市長羅偉(Daniel Lurie)與市議長孟達文(Rafael Mandelman)上周提出的市憲章(City Charter)改革公投案,11日開啟簽名徵集,目標列入今年11月選舉選票。提案若獲選民通過,將擴大市府行政部門權力,包括強化市長與市府行政官(City Administrator)的職權,同時調整公投提案制度與市府合約管理機制。

羅偉與孟達文在致市府審計長瓦格納(Greg Wagner)的信中指出,現行制度「固化官僚體系、分散問責機制,並保護既有利益」,導致市政服務出現問題時,選民往往難以判斷究竟由誰負責。他們認為,透過改革強化行政權力,將使市府管理更清晰並提升政府問責。

改革公投案包含三項具體提案,須各自收集約5萬1000個連署,約相當於舊金山登記選民的10%。若成功列入選票,屆時只需獲得過半數選民支持即可通過。

三項改革中,第一項強化市長行政權力,強化市府問責制。提案將把部分原由市府各監督委員會掌握的人事權移交市長,包括賦予市長任免多數市府部門首長的權力。現行制度下,部分市府部門的首長人選需由委員會先提出候選名單,再由市長從中選擇。

此外,提案也將委員會委員改為「任意解任」(at-will)制度,使任命機構可隨時撤換其任命的委員,而不必像目前一樣提出具體理由。改革同時允許市長重新調整市府部門架構,並取消聘任副市長(Deputy Mayors)的限制,使副市長可分擔監督職責。目前市長理論上需直接管理近50名部門主管。

第二項提案為提高公投提案門檻。內容包括將市議會議員提出公投案的門檻由現行四人提高至六人,即需過半數議員支持才能將提案送上選票,同時取消市長單方面將提案列入選票的權力。

此外,公民提案所需連署門檻將由目前登記選民的2%提高至8%,以目前選民數量計算約需四萬個簽名。

第三項提案則是擴大市府行政官權力並改革合約制度。提案將授權市府行政官制定適用於各部門的採購與合約規則,並把其任期由目前五年延長至十年。行政官也可提出與合約制度相關的政策法規,但仍可被市長否決或被市議會否決。

同時,提案將提高需要市議會表決的市府合約金額門檻,並將城市科技與大型資本工程項目交由行政官統籌管理,以提高行政效率。

舊金山市長羅偉希望透過改革,強化行政權力,使市府管理更清晰並提升政府問責。(本報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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