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釣須有執照 魚獲量有上限 保護區禁漁

記者楊青/洛杉磯報導

5月以來,南加州迎來一年中最熱門海釣季節,不少華人釣客近期頻頻傳出「爆桶」捷報,從聖地牙哥一路往南至墨西哥外海的深海包船行程,幾乎周周滿團。加州海釣法規繁雜,許多新手,甚至老手稍不留意就可能違規。

加州漁獵局(CDFW)提醒,凡年滿16歲以上民眾,只要在海洋、海灣或船上釣魚,都必須持有效的加州運動釣魚執照(Sport Fishing License);唯一例外是於公共碼頭(public pier)岸釣時,可免持執照。

目前南加州外海最熱門海釣方式,多為從聖地牙哥港口搭乘「半日船」、「全日船」或多日遠征船(overnight trip),前往加州近海甚至墨西哥海域作業。若船隻進入墨西哥海域釣魚,釣客除了加州釣魚證外,通常還需攜帶護照及墨西哥旅遊許可(FMM);部分包船公司會代辦墨西哥釣魚許可證,否則可能遭墨西哥海巡單位開罰。

根據CDFW現行規定,一般海魚每日總漁獲量不得超過20尾,且同一魚種不得超過10尾。不過,部分魚類另有特殊限制。例如加州大比目魚(California Halibut)在南加州地區每日上限為五尾,且體長必須超過22英寸;岩魚(Rockfish)、Lingcod等深海魚,則另有季節、區域及水深限制。

加州對魚體辨識要求相當嚴格。像加州羊頭魚(California Sheephead)與Lingcod等魚種,即使切片處理後,仍必須保留完整魚皮,以供執法人員辨識魚種。若船上被查獲無法辨識魚種的魚體,仍可能被視為違規。

在釣具使用方面,加州海域原則上可使用多支釣竿,但在公共碼頭最多只能使用兩支竿線;若船上持有岩魚、Lingcod等魚種時,則限制只能使用一條線且最多兩枚魚鉤。部分海域另設有海洋保護區(MPA),禁止釣特定魚種,甚至全面禁漁。

不少華人釣客也容易忽略「船限」(boat limit)規定。加州法律允許包船以全船總人數計算總漁獲量,但每位釣客下船後,仍不得持有超過個人每日上限的魚獲。

釣魚專家建議,民眾出海前除確認天候與浪況,更應事先查閱加州漁獵局官網最新公告。部分魚種會隨季節進行「臨時管制」,若未留意最新規定,可能開心出海卻誤觸法規。

南加州地區海釣熱點。(取自加州魚類及野生動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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