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返國潮 移民律師:I-140申請人慎離境
年底假期將至,不少持F簽(學生簽證)或H簽(工作簽證)的華人準備返國探親,但移民律師提醒,若近期已提出或即將提交I-140移民申請,應慎重考慮出境安排,否則恐因簽證不符「雙重意圖」規定,在返美時遭遇入境困難。
綠楓法律集團(Green Maple Law Group)律師陳啟耕指出,非移民簽證多數設計為短期在美停留用途,若同時啟動移民程序,可能違反原簽證條件。僅有少數簽證類別如H簽(工作)、L簽(跨國公司派任)與O簽(傑出人才)屬「雙重意圖(Dual Intent)」簽證,可合法允許持有人一邊工作、一邊辦理移民手續,其餘如F簽、I簽(媒體簽證)等,則不具備此彈性。
陳啟耕表示,是否具有「移民意圖」,與I-140申請的方式密切相關。若申請人自行遞交I-140,例如申請EB1、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或傑出人才類別綠卡,明確顯示其有意移民,風險相對較高;反之,若I-140是由僱主代為遞交的EB2或EB3申請,則可解釋為「僱主主動提供工作機會」,最終是否移民則視I-485的遞件與否而定。
然而,實務上邊境入境官不一定依據法律細節精準判斷,部分官員可能僅因系統中出現I-140紀錄,即認定當事人已有移民傾向,進而拒絕入境。「我們都曾遇過類似案例,儘管法律上可解釋,但官員當下的判斷,很可能不留情面」。因此,陳啟耕建議,一旦進入I-140申請階段,無論是否獲批,都應避免出境,直到完成身分調整程序為止,風險才會相對降低。「若已規畫好遞交時間,建議在申請前先完成返國行程,返美後再正式啟動申請程序,會更穩妥」。「並不是說離境後就一定無法再入境,但風險確實存在。是否要承擔這個風險,需由申請人自行衡量,但我們通常不建議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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