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號法案難嚇阻 車上財物劫案仍頻傳

記者謝雨珊/洛杉磯報導

加州月前公投通過36號法案,理論上應震懾盜竊、搶劫,但實際情況,似乎並非如此。現任天普市議員陳祥寧指出,非暴力財產犯罪仍頻繁發生,警方資源有限,民眾須多加注意自身安全。

近期洛杉磯各地屢傳車上財物被竊案,其中有竊嫌「假好心」或搭訕方式作案,手法多樣,治安持續亮紅燈。

36號法案要點,包括任何人如犯3次偷竊罪,不論金額,將被控重罪。而且每次犯案的金額相加,總額超過950美元,便會被控以重罪,不必等第3次。理論上會震懾盜竊、搶劫等。但是陳祥寧表示,由於監獄人滿為患,輕罪案件多以緩刑處理,即使被捕,表現良好嫌犯,也可能迅速獲釋。法律對非暴力竊案的寬容,加上執法資源有限,使竊案依舊頻繁。

天普市議員陳祥寧指出,非暴力財產犯罪頻繁發生,民眾須多加注意自身安全。(本報資料照片)

陳祥寧說,由於過去4年來,部分檢察官對財產犯罪採取寬容態度,認為犯罪者值得憐憫,因此許多非暴力竊案並未遭起訴,而是政府提供資源及教育課程協助其改正。這也造成大部分輕罪竊盜案無起訴紀錄,即使累犯,也難以立即被拘留。即便是符合36號法案的案件,執法機關在現有經費與資源限制下,現階段也無法全面落實重罪收押,執行上仍存許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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