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份家暴諒解書換5處房產 重慶老夫老妻攻防未完待續…

中國新聞組╱北京19日電

重慶市同居25年的夫妻因家暴引發的「五處房產換諒解書」官司,近日由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法院認定丈夫處分財產與獲取妻子諒解之間具有高度關聯,屬於「附義務贈與」,因妻子事後撤回諒解,贈與目的無法實現,判決撤銷雙方簽訂的《夫妻財產協議》。53歲的受害妻子王作紅在拿到判決書後表示無法認同,正準備申請再審。

中國新聞周刊報導,涉案丈夫何某勇提起的離婚訴訟也於18日開庭審理。隨著公證的財產協議被法院判決撤銷,原本已過戶至王作紅名下的兩套門面、兩套住房及一個車位重新回到夫妻共同財產狀態。這場因家暴而起的糾紛,後續將在新的法庭上,就財產分割、家暴過錯認定以及補償責任等問題展開新一輪訴訟。

王作紅與何某勇於1998年結婚,婚後何某勇曾十餘次實施家暴。最嚴重的一次發生在2023年7月28日,何某勇持續毆打、踩踏王作紅,導致其4根肋骨骨折並全身多處血腫,經鑑定為輕傷二級。案發後一個月內,涉案五處房產陸續過戶至王作紅名下,雙方並於同年8月簽署且公證《夫妻財產協議》。王作紅隨後於9月出具刑事諒解書。然而,因傷情持續未癒且顧及女兒前途等因素,王作紅於2023年12月申請撤回諒解,檢察機關隨即提起公訴,何某勇最終於2025年10月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五個月。

此案的核心爭議在於「刑事諒解與財產處分的邊界」。一、二審法院皆認為,雖然《夫妻財產協議》文本未提及刑事諒解,但結合財產過戶時間點及王作紅在檢察機關詢問筆錄中曾回答「何某勇目的是為了獲得諒解和離婚自願放棄的」等陳述,認定何某勇無償處分財產份額是以換取諒解為條件。

對此判決,王作紅強調,出具諒解書是顧及長輩壓力與害怕報復,筆錄未能完整反映其真實意思,房產協議僅約定歸屬,從未與諒解掛鉤。北京市律師協會婚姻家庭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張荊也指出,已公證的夫妻財產協議不宜輕易否定,若按照此判決邏輯推演,施暴者處分財產後若未獲預期刑事從寬,便有機會要求撤回,這在法律價值排序上,恐未能優先保護受害人的人身權與人格尊嚴。

住院時的王作紅。(取材自中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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