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藏家」跨省倒賣文物 帶整批假貨交易遭「一鍋端」

中國新聞組/北京18日電

甘肅張姓男子為牟利,委託李姓友人將百餘件疑似文物寄往杭州,再與同夥驅車前往武漢準備交易,未料尚未成交就遭警方當場查獲。經鑑定,涉案文物中包括5件三級文物、25件一般文物;張男寄送的文物多為真品,而自稱「收藏家」的王姓中間人攜帶的玉石器、青花瓷瓶等則全為現代仿品。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法院近日依倒賣文物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4年6個月,王、李則獲緩刑並處罰金。

極目新聞報導,張男在甘肅購入一批疑似文物的青銅器與玉石後,找上自稱收藏家的王協助尋找買家,並委託友人李將文物郵寄至王位於杭州的住處。2025年2月,李與王攜帶100餘件疑似文物,自杭州開車前往武漢準備交易,但尚未開始交易即遭警方查獲,所有涉案物品當場被扣押。

博物館後續鑑定顯示,這批疑似文物中,包括5件三級文物與25件一般文物。三級文物包括銅削刀、銅錛、銅鐏、彩陶雙耳罐與瑪瑙環;一般文物則包括多件銅車馬器構件、銅鈴、銅戈、銅矛、銅馬銜、銅箭鏃、銅帶鈎及骨製飾件等。

其中部分文物涉及馬家窯文化。武漢市博物館文物鑑定專家夏宏猷表示,這批文物主要為銅車馬配件,也有部分屬於馬家窯文化相關器物,具有一定歷史與社會價值。未來若舉辦車馬展或馬家窯文化特展,這批文物有機會公開展出。

據報導,警方與鑑定人員也發現,王帶往交易現場的玉石器與青花瓷器,均為仿製紅山文化、良渚文化、凌家灘文化及元青花風格的現代工藝品。辦案過程中還查出,王曾多次下載網路文物圖片傳給張男,藉此營造自己是「資深藏家」的形象。

檢方指出,張男等人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特別嚴重。2025年10月,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依倒賣文物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考量三人認罪認罰等情節,判處張男有期徒刑4年6個月,併科罰金10.7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5萬美元);王有期徒刑1年5個月、緩刑2年,併科罰金6000元人民幣;李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併科罰金8000元人民幣。

甘肅賣家寄來百餘件真品,杭州中間人帶來的全是現代仿品,三人倒賣文物在武漢獲刑。(取材自極目新聞)

甘肅賣家寄來百餘件真品,杭州中間人帶來的全是現代仿品,三人倒賣文物在武漢獲刑。(取材自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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