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60歲爺摸女童私處判2年 他的兒子竟挑釁被害者家人

中國新聞組/北京27日電

「他帶著兩歲孫子,在小區公共場所猥褻我七歲的女兒。事發後我們得知他有強姦罪前科,到現在也沒有賠禮道歉」。河南鄭州吳女士(化姓)近日表示,自己女兒彤彤遭到同小區60歲老人殷某的猥褻。案發後,殷某因涉嫌犯猥褻兒童罪被逮捕,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收到判決書後,吳女士不服該判決,向檢方申請抗訴。

中國新聞周刊報導,案件發生於今年2月4日。根據吳女的講述,她在家裡打掃衛生,女兒彤彤帶著兩歲弟弟下樓買零食,遇到照看孫子的殷某。吳女士稱,此前兩家小孩曾一起玩耍,大人也都打過照面,幾個孩子並沒有防備,自然玩到了一起。

後來,殷某搭著彤彤的肩膀,引導三個孩子走到小區內的小花園。吳女回憶,殷某坐在小花園亭子旁的凳子上,多次誇讚彤彤長得漂亮,「讓孩子走到他面前,說爺爺看看到底漂不漂亮」。

一審判決書顯示,殷某用左手伸入彤彤上衣內撫摸其肚子,後沿著肚子向下伸入彤彤的生殖器官,對她進行了猥褻。彤彤感到疼痛後大叫,殷某立即將手抽出。

事發後,彤彤帶著弟弟趕回家,將自己的遭遇告知吳女。吳女立即報警,並帶女兒前往醫院檢查。經檢查,彤彤外陰未見明顯破損與出血,處女膜未見明顯破裂口及出血。

次日,殷某被警方傳喚到案,並承認自己的罪行,殷某因涉嫌犯猥褻兒童罪被鄭州市上街區公安局刑事拘留,半個月後被逮捕。

據了解,多年前,殷某曾因犯搶劫罪、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公訴機關認為,殷某以滿足性欲為目的,對不滿14周歲的女童實施猥褻,應當以猥褻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彤彤及其家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殷某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補償費等共計35萬元人民幣(約5萬美元),並從重處罰。

11月6日,鄭州市上街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後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判處殷某有期徒刑兩年。不過,法院駁回了彤彤及其家人的民事訴訟請求。

收到一審判決書後,彤彤母親吳女士認為量刑過輕,向檢察院申請抗訴。吳女說,案發至今,殷某不僅沒有道歉,其家屬還在小區挑釁她的家人。「他的兒子見到我家人,一直盯著看,又拍自己臉,做怪動作嚇唬小孩。」吳女得知後立即報警,社區民警對雙方進行了調解,但她也擔心一家人的安全問題,「現在我們基本只在自家樓下玩」。

家屬收到檢察院抗訴請求答覆書。(取材自中國新聞周刊)

11月14日,鄭州市上街區檢察院作出抗訴請求答復書,認為吳女士「符合抗訴條件,一審判決量刑畸輕,決定抗訴」。

鄭州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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