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婦出軌小學校長 還合謀殺夫 落網時懷情人孩子

中國新聞組/綜合報導

甘肅定西2021年曾發生學生家長與校長出軌後合謀殺夫案,學生家長被捕時還身懷校長孩子。定西中院於2022年11月15日組成合議庭公開審理劉某、王某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無期徒刑。2023年6月30日,甘肅高院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

紅星新聞報導,據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劉某被捕前曾任通渭縣馬營鎮營灘小學校長,與王某兩人相差11歲。2019年3月,王某開家長會與劉某相識,二人添加了微信,幾個月後發展為情人關係。

同村多位證人均表示康某、王某夫妻關係不好。2021年7月,康某得知後兩人關係後曾持小刀到學校辦公室將劉某手臂刺傷並揚言傷害其家人,幾天後在微信,劉某向王某展示了受傷的手臂,二人商定用亞硝酸鹽毒殺康某,並由劉某在網上購買了一罐亞硝酸鹽。

2021年11月21日,康某酒後躺在店內沙發上睡。王某此時向劉某發微信:「趁著喝醉把康某弄死。」劉某同意。兩人供述,「王某用塑料馬勺盛了一勺涼水,在其中放了許多亞硝酸鹽。康某喝水時表示很鹹,王某哄著他把水喝了。」劉某則供述他把已化好的亞硝酸鹽水加入到馬勺中,由王某遞給康某,直到康某躺在沙發上無法喚醒。

第二天清晨王某報警,西市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書顯示康某頭面部有多處裂創傷,通渭縣公安局決定立案偵查。當天,王某和劉某被警方抓獲,次日劉某被刑事拘留。王某當時已懷孕8到9周被取保候審,2022年6月26日產下一男嬰,同年9月8日鑑定王某所生孩子父親為劉某。定西中院認可屍體檢驗結果:康某符合亞硝酸鹽中毒導致吸入性窒息死亡。

康姓死者的哥哥康銀喜的家庭條件並不好。(取材自紅星新聞)
康姓死者和王姓妻子結婚照。(取材自紅星新聞)

定西中院2023年4月21日一審判決劉某、王某無期徒刑,並支付喪葬費4萬餘元。兩被告人和死者家屬均提起上訴,康某家屬認為劉某的量刑過低,且康某被殺後直接導致其父母和兩個兒子生活陷入困境,康某兄長無法依靠喪葬費來保障四人的實際生活。劉某的上訴理由是其主觀上無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王某的上訴理由是有自首情節,請求從輕處罰。2023年6月30日,甘肅高院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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