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淫亂首要分子」吳亦凡二審維持原判 服完刑驅逐出境

中國新聞組/北京25日電

中國男星吳亦凡被網紅都美竹控性侵案一審判13年有期徒刑。二審判決前,自稱幫都美竹寫文章爆料的寫手出面稱都美竹其實謊話連篇。但這些企圖反轉的「小作文」並未影響二審判決,法官24日仍認定吳亦凡是涉強姦並聚眾淫亂首要分子等犯行駁回上訴。吳亦凡將依一審判決在中國服完近11年餘刑後,被驅逐出境。疑似吳母昨稱兒子是被逼供入罪,她會繼續為兒子申訴。

文匯報報導,加拿大籍男藝人吳亦凡涉強姦、聚眾淫亂案昨二審宣判。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三中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適當,審判合法,裁定駁回吳亦凡的上訴,維持一審13年刑期,附加驅逐出境的原判。

北京三中院維持的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指出,吳亦凡利用多名被害人醉酒之機與其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構成強姦罪,並聚眾淫亂且係首要分子,其行為又構成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的判決。

北京三中院維持原判的二審判決意味著,在扣除2021年7月31日刑拘日起計算的兩年餘羈押期後,在未計減刑的情況下,吳亦凡還需再坐監至2034年7月31日。

而都美竹的寫手徐某在二審宣判前深夜發文,向吳亦凡道歉,稱自己也受都美竹欺騙,冤枉了吳亦凡。一時間引起坊間議論。不過徐某這篇文章並未影響二審判決。

吳亦凡近親屬、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也旁聽了二審宣判。

都美竹24日發文稱,自己兩年半來持續遭受吳亦凡粉絲的網路暴力,「無論任何時候都要相信我們國家的法律,我也會一直堅守本心,希望未來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可以幫助更多人。」

吳亦凡被控性侵案,二審維持原判徒刑13年。圖為吳主演影視作品劇照。(取材自微博)
吳亦凡(左)2021年被網紅都美竹指控性侵,二審維持原判徒刑13年。(取材自微博)

二審判決後,吳亦凡其中一個品牌官方微博隨即貼出吳媽媽的長文稱,「我相信中國法律,即便二審結束,我依然會為兒子申訴。」吳母質疑案件審理過程,女受害者有被逼供,「所有招數盡用的情況下,女孩哭哭啼啼改口說強姦」。吳母質問,孩子肯定有錯,但真的如此罪惡滔天嗎?

吳亦凡 北京 加拿大

推薦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