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校長偷吃小21歲女教師 買假結婚證生2娃 兩人下場曝光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一起震驚教育界的判決。青海西寧某中學的一名64歲張姓校長,在合法婚姻存續期間,長期與相差21歲的李姓女教師保持婚外情,兩人為了生育子女,不惜購買假結婚證書以騙取醫院的試管嬰兒醫療服務。西寧市某區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兩人均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雙雙遭判刑。
紅星新聞報導,根據法院一審判決書,張姓校長被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人民幣,以下同)。而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的李姓女教師則被判處拘役四個月,併處罰金2000元。法官考量到李某目前正獨自撫養兩名年幼的非婚生子女,對其宣告緩刑將有利於未成年子女成長,且對所居住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因此依法宣告緩刑五個月。
這起案件源於2009年,當時李某入職該中學後,與校長張某熟識,並於次年發展出婚外不正當男女關係。由於中國法律嚴格規定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手術(試管嬰兒)的適用對象必須為合法夫妻,兩人在2021年至2023年間前往外省醫院求醫時,透過「辦證」電話購買假的結婚證。兩人提供照片與身分資訊辦妥偽證後,成功騙過醫療機構,先後順利生了兩個孩子。
這起案件在2024年東窗事發。同年9月,警方透過電話通知將校長張某傳喚到案,10月則將女教師李某逮捕。兩人到案後,皆對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張某因主動到案構成自首,李某被捕後如實供述屬於坦白,加上兩人皆自願認罪認罰,法庭因此在量刑時給予了從輕與從寬處理。
一審法院在判決時嚴正指出,此舉波及教育行業的職業形象與社會聲譽,具有多重社會危害性且後果嚴重,因此對於辯護律師提出「情節輕微、免予刑罰」的意見,法院不予採納,兩人必須為自身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