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2000元熊貓擺件放門口 成都店主為何被索賠10萬?

中國新聞組/北京19日電

四川成都一家甜品店因在門口擺放網購的2000元熊貓雕塑擺件,日前遭北京一家公司起訴侵犯「展覽權」並索賠10萬(人民幣,下同)。甜品店老闆小林表示十分無奈,並稱:「我是正規平台買的,有購買記錄。我真的不知道熊貓還有『主人』。」並指對方應去告生產廠家而非告自己。此案在法院開庭審理後,目前正等待判決結果。

台州晚報報導,小林於一年多前開店時,在電商平台花費2000元(人民幣,下同)購買了一款1.2公尺高的熊貓雕塑擺件,因店內空間不足而擺放在門口。日前她收到法院傳票,原告公司出示熊貓美術系列作品的著作權證書,指控其侵權並索賠10萬。小林表示,購買時商品頁面與商家均未提示版權問題,且該擺件與原告的畫作並不完全相同。

「法官當時也說了,他們應該去告生產廠家,為什麼要來告我?」該案庭審期間,原告律師一度將索賠金額降至1萬多元,隨後又提出要求小林承擔5000多元的差旅費,但小林均拒絕和解,並質疑原告應起訴生產廠家而非身為消費者的店家。法院最終宣布休庭,並未當庭宣判。

報導指出,此類商戶因擺件引發的著作權糾紛並非個例。2025年3月,河南開封一名民宿經營者也因在網上花費3000多元購買小熊擺件擺放於前台,遭原告公司指控侵犯展覽權及外觀設計專利權,並索賠3.8萬。

針對此類法律問題,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受訪時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如果使用者能夠證明產品具有合法來源,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不過付建也提到,若原告能提供著作權登記證書或設計底稿,未經同意複製並購買進行展覽仍屬於侵權行為。

小林稱自己拒絕和解。(視頻截圖)

小林甜點店門口的熊貓擺飾(目前已遮蓋住) 。(取材自台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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