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8歲阿婆未婚獨居 親戚想接她養老 賣房為何卡關?

中國新聞組╱北京15日電

家住江蘇常州的陶女士與丈夫徐先生想把獨居上海、患有帕金森氏症的張阿婆接來照顧,因此打算將張阿婆居住的這套房產賣出,但張阿婆目前被判定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無法進行房產交易,徐先生向法院申請獲得張阿婆的監護權,卻卡在了一個章上。

新民晚報報導,張阿婆今年78歲,沒有結過婚,家中無兒無女,一直獨居在閔行七寶。張阿婆患有帕金森氏症,近幾年身體每況愈下,已不能行走,雇傭了保母照顧生活起居。

然而張阿婆退休工資每月5000元,雇傭保母一個月的支出就要6800元,徐先生是張阿婆的外甥,徐先生夫婦想把張阿婆帶回常州養老,因此想把張阿婆現在居住的這套房產進行交易。

據報導,張阿婆被判定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無法進行房產交易,徐先生向法院申請獲得張阿婆的監護權。根據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組織擔任監護人需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或民政部門同意。

徐先生夫婦想要獲得張阿婆的監護權,就卡在了這份居委會同意的材料上。

據了解,張阿婆在家裡排行第九,她上面還有八個兄弟姊妹,往來較少,其中有的人已經去世,還有的子女也不在國內,很難詢問到他們的意見。

居委考慮到老人親屬關係複雜,為保證老人的財產安全,還在慎重考慮是否要出具同意徐先生獲得監護權的材料。這也是該居委首次遇到的相關案例,居委希望法院出面調查張阿婆其他兄弟姊妹的情況,再研究監護權的歸屬。

陶女士表示,理解居委的顧慮。

居委的負責人13日上門跟張阿婆本人溝通,張阿婆雖表達上口齒不清,但意識還是比較清楚的,張阿婆的意思是,可以讓徐先生負責房屋的買賣交易。

報導指出,上海律師張玉霞表示,這個案例是她在代理案件中經常遇到的情況,法律規定和基層落地存在一定脫節。

張玉霞表示,居委有顧慮可以理解,如果張阿婆的其他親屬來追責,或者是徐先生夫婦在取得監護權後不履行贍養職責,都是一件麻煩事。但居委在出具同意書後,依然有監督的職責,不能因為害怕有後遺症就不邁出第一步。若發現有侵害老人權益的情況出現,居委或民政部門也可以提出撤銷監護權。

張阿婆今年78歲,一直獨居在閔行七寶。張阿婆患有帕金森氏症,近幾年身體每況愈下,已不能行走,雇保母照顧生活起居。(取材自新聞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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