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竊、開槍…他三次服刑還當上洪洞財政局長 怎回事?

中國新聞組/綜合報導

山西洪洞縣前財政局局長付雪海近日因受賄罪、貪汙罪、故意傷害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25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7.9萬美元)。刑事判決書內容曝光後,網友不僅震驚於其涉案金額高達2000餘萬元,更對其曾三次服刑仍能進入政壇、官至一縣之財政局長的經歷質疑不斷,懷疑政審機制失靈或背後另有產業鏈操縱。

據華商報、大風新聞報導,「清廉臨汾」官方資料顯示,付雪海2007年參與黨政工作後,歷任洪洞縣住建局黨組副書記、執法隊隊長,2022年起任縣財政局局長。

付雪海早年有三項前科,1981、1983及1986年分別因竊盜與流氓罪獲刑,均在進入公職體系前。2023年8月8日,他因涉嫌職務犯罪被調查並留置,12月遭開除黨籍與公職,案件移送檢方。2024年1月,臨汾市中院指定安澤縣法院審理,2025年2月正式批捕,4月以受賄、貪污與故意傷害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罰金20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2153萬餘元。

法院判決書列明,付雪海曾任村治保主任期間持槍誤射村民致其截肢,亦曾在拆遷行動中持鐵鍬打傷阻工者。此外,他長期利用職權,在工程發包、開發審批與款項結算等環節為人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付雪海此前受訪畫面。(視頻截圖)
網傳判決書。(取材自華商報大風新聞)

此案引發輿論嘩然,不少網友質疑其多次犯罪記錄卻能通過政審並任職關鍵公部門,有人直言「政審、背調全失靈了?」、「小偷當局長,真幽默」;也有網友質疑其履歷背後可能存在保護傘與腐敗鏈條。對此,洪洞縣委組織部僅回應稱案件由司法部門處理。

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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