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1625萬美元財產充公聆訊突取消 黃之鋒案9月2日判刑

香港新聞組╱香港8日電

香港兩宗備受關注的國家安全案件有新進展。原訂8日在高等法院審理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27億元(港幣,下同,約1625.7萬美元)財產充公案聆訊已取消,案件將另擇日期審理;另一方面,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已排定於9月2日在高等法院進行答辯及判刑。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律政司證實,法院已取消原訂8日舉行的黎智英財產充公案聆訊,新的開庭日期將稍後安排。根據法院資料,該案由律政司司長提出申請。

報導指出,律政司早前依據《香港國安法》向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1.27億資產,涵蓋黎智英本人及多家公司持有的銀行帳戶、股份等財產,也包括其助手Mark Simon名下公司的部分資產。此外,黎智英早前在科技園欺詐案上訴成功後獲退還的200萬元罰款,以及曾繳交的1000萬元保釋金,也被納入充公申請範圍。

報導稱,黎智英去年底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多項罪名成立,今年遭判20年徒刑,其律師表示,黎智英決定不提出上訴。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2條規定,因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而取得的收益、報酬、資金,依法可予追繳或沒收,因此港府向法院申請充公令。

另一方面,28歲的黃之鋒目前正因民主派初選「35+案」服刑。他於去年6月在赤柱監獄再度被捕,被控於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涉嫌與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請求外國政府、機構或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國政府實施制裁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案件今年5月已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據報導,高等法院已排定9月2日處理黃之鋒的答辯及判刑程序。根據《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情節較輕者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屬罪行情節重大,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香港政府入稟申請充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財產,法庭已取消7月8日聆訊,會另訂聆訊日期。(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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