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爆旋陀螺翻紅 勝者送豬肉掀集體回憶 警防變攻擊武器

香港新聞組/香港2日電

1990年代及千禧年代前後曾風靡全港的經典玩具「爆旋陀螺」(戰鬥陀螺)近期掀起熱潮,只要經過公園等空曠地方,不難見到大人小孩圍著陀螺盤比拚。網上亦有不少討論陀螺是否攻擊性武器。警方日前在臉書上傳影片並發文講解攻擊性武器的定義,到底爆旋陀螺是否攻擊性武器?

香港01報導,警方在短片中提到經典玩具「爆旋陀螺」近期大熱,有不少人在網上表示擔心陀螺是「攻擊性武器」。警方表示,根據《公安條例》,除了指明違禁武器外,若一件物件的製造或改裝目的是傷害別人,便符合攻擊性武器的定義。此外,在攻擊別人時使用物品,也可能構成攻擊性武器。警方的結論是玩陀螺沒有問題,但若用作攻擊別人便不行。

另據大公、文匯報報導,正當這久違的熱血對決捲土重來之際,元朗同益街市自稱「元朗區豬肉陀螺戰士」的豬肉檔主,近日趁機推波助瀾,日前在社交平台上傳短片並寫下戰帖,邀請大家到其檔口切磋,勝出者可贏取豬骨或瘦肉作獎勵,吸引大批網友興奮留言分享集體回憶。

短片可見擁有粗壯「麒麟臂」的樓主正手起刀落斬豬肉,相片則展示其18個爆旋陀螺和陀螺盤的超強裝備。帖文短短一天已收穫逾40萬次瀏覽。

網民對引戰提議一致讚好並雀躍回饋:「師兄,贏了可不可以拿你一條柳梅(小里肌)」,有網民更好奇問道:「之後會不會有賣魚盛、菠菜蓮參戰㗎,到時候街市變對戰戰場」。

不過礙於樓主身形魁梧兼架生齊備,網友大多認為即使赴會也勝算不高,但亦有自視甚高的網友無懼樓主氣燄留言挑機。

短片打趣稱道,這樣的陀螺便算攻擊性武器。(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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