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簡樸房條例》生效 首年登記期展開

記者謝守真/即時報導

香港《簡樸房條例》3月1日生效,首年登記期展開,將提供48個月過渡安排,業主可享36個月寬限期改造分間單位,違法出租未登記或未認證單位的刑責將延至明(2027)年才生效。

香港媒體指出,為解決香港長久以來的劣質「劏房」(又稱分間樓宇單位,是指將一個原本的住宅單位,分割成多個較小的獨立居住空間出租或出售)問題,《簡樸房條例》(第658章)於3月1日正式生效。房屋局轄下的分間單位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即日起接受現存分間單位的登記及簡樸房認證申請。

條例明訂,整個簡樸房制度以「先登記、後執法」為原則,設有長達48個月的過渡安排,直至2030年2月28日,旨在讓業主有充足時間進行改造工程以符合法例要求。首年登記期至2027年2月28日,登記成功者可享36個月寬限期,以便安排單位改造工程及提交認證。

香港文匯網引述香港房屋局副秘書長王明慧表示,目前約11萬間「劏房」中,約三成需作較大幅度整改,其餘七成只需較小改動,包括更換耐火防煙房門、加裝消防偵測器及配備滅火器等,工程相對簡單,業主較易完成簡樸房認證。王明慧指,出租劏房利潤普遍高於整個單位,預計至少七成單位將繼續經營,暫時未見有大規模業主退場。

條例規定,簡樸房需符合八項居住環境最低標準,包括面積至少8平方公尺、樓底高度2.3公尺、最少一扇窗、獨立廁所及水電錶,並須符合消防安全、結構安全及照明通風要求。王明慧表示,業主可逐一為整改完成的分間單位申請認證,認證有效期五年,每個單位申請費為3,000港元,首年提交申請可獲「早鳥」優惠減免費用。

香港房屋局表示,條例首年將以「先登記、後執法」為原則,處理違法出租無登記或無認證分間單位的刑事罪行將延至2027年3月1日才生效。政府將透過六隊區域服務隊支援受影響住戶,協助尋找其他居所或安排入住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單位。

王明慧提到,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的居住條件與劣質劏房相比有明顯改善,例如啟德簡約公屋提供逾1萬個單位,柴灣約有近2,000個單位,局方亦研究將觀塘空置校舍改為簡約公屋,以增加供應量。房屋局將設置符合簡樸房標準的樣板房,供業主參考整改及申請認證。

新加坡聯合早報指出,香港地少人多,住宅租金昂貴,許多基層市民過去被迫租住劏房,面臨生活空間狹窄及缺乏基本設施等問題。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曾指,香港在2049年要告別劏房及籠屋。

香港地少人多,住宅租金長期昂貴,許多基層市民過去被迫租住劏房,面臨生活空間狹窄及缺乏基本設施等問題。(取自微博)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簡樸房制度3月1日開始接受登記,業主可申請簡樸房認證,違法出租刑責將於明年生效。(取自風聞社區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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