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內地女取身分 港男為641美元假結婚 判囚11月

香港新聞組/香港24日電

香港入境事務處調查行動組在跟進一宗假結婚案件時,發現一名48歲香港男子於2008年與一名內地居民結婚,由於入境處對該婚姻真確性存疑,懷疑有人在內地進行假結婚,遂對其展開調查,近日起訴該香港男子一項串謀詐騙罪,被告前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禁11個月10日。

文匯報報導,涉案香港男子在警誡下承認,經一名中介人的安排,與一名內地居民在內地進行假結婚,以協助該名內地居民取得訪港簽註及香港的居留身分,他從中收取5000港元(約641美元)報酬。

該男子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而案中的內地居民假配偶已於2011年被控串謀詐騙罪,被判處監禁12個月。入境處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者,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一直關注非本地居民透過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以騙取香港居留身分的非法活動,並會繼續大力打擊有關罪行。任何人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將會被依法取消其香港身分證及居留資格,涉案者最後亦會被遣返原居地。」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任何人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15萬港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此外,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如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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