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民族團結法」條文面向內部 強化各族向心力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全文共63條,除少數條文涉外,絕大部分的條文都是面向內部,試圖強化各族向心力,包含「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以及「中國共產黨關於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等。
這部法律於2023年11月啟動立法工作,去年中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兩次審議,並在今年3月人大會議通過。將此歷程與外部環境相對照,則中共在議法時很可能思考了其面臨的外部環境變化,並借鏡了俄烏戰爭、以哈戰爭等涉及族群問題的國際衝突,官方事後也指出這部法律是「應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重要舉措,更指是「用法律武器有效防範和化解民族領域重大隱患」。
對內,近年中共不斷強化「中華民族共同體」論述,民族施政也以此為主線展開。例如推廣「國家通用語言」,並且提出「三交」(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構民族「互嵌式社區」等。
而中共總書記習近平2023年6月稱自己最近一直思考「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的問題,他更指,「我們沒有搞聯邦制、邦聯制,確立了單一制國家形式,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就是順應向內凝聚、多元一體的中華民族發展大趨勢」。去年他接連前往西藏、新疆出席自治區成立60年、70年大會,創中共建政以來罕見紀錄。
目前看來,整部法律側重內部問題,如加強歷史教育、黨領導、促進三交等,雖有部分反外部干涉內容,但性質仍迥異於「反間諜法」、「反外國制裁法」這類專門針對境外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