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人大代表:生態環境法典草案 提供兩岸合作空間
中國全國人大代表台灣代表團小組會議8日上午在北京召開,會中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全國人大代表廖志豪表示,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可以為兩岸合作提供可能性。
廖志豪指出,在標準統一化、程序明確規定、申請信用修復、產業合作等四方面看到合作契機,比如台灣具備電子廢棄物回收優勢,可以在大陸找到場景,而兩岸可以在新能源技術研發、設備製造,加強綠色產業鏈合作。
廖志豪說,該法典能建立兩岸生態創新規定,為兩岸協同治理提供基礎,比如在生態環境專業化機制、合作提供法律基礎、提供跨境生態互認協作機制;又如海峽生態系統保護,可以在法典框架下建立兩岸協同保護機制。
會上也有代表對台灣去中國化議題表態,全國人大代表周琪稱,面對這個狀況他提出幾個方式因應:一是研究歷史真相,反對台獨史觀;二秉持兩岸一家親,通過尋根謁祖活動促進心靈契合;三是擴大台灣青年交流合作;四是讓台胞也能享受中國同等待遇;五是善用新媒體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