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擬反對「鼓勵非法移民」法律 不認為違背憲法

記者張聲肇/即時報導

保守派大法官居多的最高法院27日傾向反對「鼓勵非法移民」的法律,不認為不利非法移民的法律條文違背憲法保護言論自由的原則,這種主張與拜登政府立場不謀而合。

六年前,加州男子漢森(Helaman Hansen)因詐騙移民被判有罪,結果位於舊金山的第九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卻裁決漢森一案依據的法律違憲。拜登政府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7日聆審後,預定6月底做出裁決。

漢森謊稱透過「成年人收養計畫」可取得美國公民資格,向471名已非法入境美國的無證客各收取1萬元,在2012至2016年間,詐騙所得超過180萬元。2017年法院判決漢森詐欺罪名成立,處以20年徒刑。上訴法院維持原判,但也指出,移民法當中,禁止誘導或鼓勵非公民非法前來美國定居的條文,違背憲法保護言論自由的第一修正案。漢森目前仍在上訴,尚未入獄服刑。

拜登政府說,現行移民法是「對抗惡化非法移民活動」的重要工具,籲請最高法院維護其效力。最高院六名保守派大法官的發言似乎認同拜登政府的說法,認為該條文並未涉及巡迴法院所假設的情況,例如會鼓勵非法入境的無證移民留在美國,或指點無證移民獲取各種社會服務。

政府律師說,移民法只「針對」幫助或促成非法行為的不當作為,並未打壓「一般的倡議事項」。

保守派大法官戈薩奇(Neil Gorsuch)聽審本案時,對代表漢森的美國民權聯盟律師說,漢森讓這麼多人受騙,成為受害者,看似小奸小惡,「但他占了弱勢者的便宜。」

美國最高法院27日聆聽加州男子漢森「成年人收養計畫」詐騙無證移民被判有罪案,認為不利非法移民的法律條文沒有違背憲法保護言論自由的原則。(美聯社)

倒是自由派大法官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認為,拜登政府「狹隘解釋」法條,無視條文被應用到社會底層的實況,等於要最高院「重寫法條」,也就是「要我們宣判移民法的文字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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