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入侵領空想打就打?國際法框架下仍有限制

編譯周辰陽、記者雷光涵/即時報導

俄羅斯無人機入侵北約成員國羅馬尼亞和波蘭的領空,俄軍3架米格-31戰機則被控侵犯愛沙尼亞領空,引發北約盟國強烈反應。波蘭與瑞典先後警告,若再有俄方飛機侵犯盟國的領空,將予以擊落。歐盟執委員主席范德賴恩也說,俄羅斯無人機系統性入侵歐盟領空,是蓄意且有針對性灰色地帶行動,歐洲必須做出回應。

國際法不自動允許擊落侵犯領空的飛機。根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只有在遭受「武裝攻擊」的情況下,國家才可以採取自衛行動。國際法院(ICJ)多次明確指出,不是所有使用武力的行為都構成武裝攻擊,只有「最嚴重形式的武力使用」才符合標準。

歐洲政策中心報告指出,波蘭被無人機入侵時,俄軍正以武裝無人機轟炸烏克蘭城市,華沙方面在在威脅出現前,無從得知無人機是否裝備武器,因此完全有理由將其視為侵略行為,擊落可構成自衛。

各國行使自衛權不必等到第一枚炸彈落下。依據國際習慣法,自衛行動若為應對「迫在眉睫、壓倒性、別無他法且無時間商議」的威脅,便屬正當。日本內閣會議今年6月通過書面答覆國會議員質詢時表示,若有無人機侵犯日本領空,即使不構成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要件,自衛隊仍可將其擊落。

根據「自衛隊法」,外國航空器未經許可侵入日本領空,自衛隊可採「必要措施」迫對方降落或驅離。過去對未經許可侵入領空的外國航空器,因考量會危及對方飛行員性命,只有符合要件才允許用武器擊落。日本政府最新解釋認為,無人機無人駕駛,沒有此顧慮。

2023年,時任防衛省防衛政策局長增田和夫在眾院預算委員會表示,無人機因為沒有人駕駛,即使未達要件,仍可用武器擊落,此次內閣決議書面答覆正式確認前述見解。

社群媒體流傳照片顯示,一架受損的無人機9月10日在波蘭東部的喬斯諾夫卡村墜毀。(路透)

德國內閣8日通過新法,明確授權警方擊落侵犯領空的無人機,包括面臨緊急威脅或可能造成嚴重傷害的情況,正待議會批准。歐盟執委員主席范德賴恩則表示,俄羅斯無人機系統性入侵歐盟領空,是俄羅斯對歐洲發動的混合戰爭一環。她強調:「這是一場針對歐洲的蓄意且有針對性灰色地帶行動,歐洲必須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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